【来源:山东法制报】
6月12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鲁药监处罚〔2025〕Z1号》,内容显示临沂市兰山区千烨化妆品厂因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亮美嘉艾草花露水的行为被罚款1.2万元,并没收相关产品1070瓶和违法所得3961.75元。
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整理:李金蔚|责编:王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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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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