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含房地产租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信访投诉情况中,发现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有关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一、德阳誉芷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签订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
群众通过德阳誉芷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售房屋过程中,该公司未向群众如实告知真实情况,导致群众造成损失。经核实,德阳誉芷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市城管执法局依法调查,于2024年5月对其作出处以人民币13000元的罚款。
二、四川买房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隐瞒,在未经委托人同意情况下提供代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行为
在未经过房东同意和转租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通过欺骗承租人的方式将房屋转租给承租人,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核实,四川买房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经市城管执法局依法调查,于2024年11月对其作出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人民币30000元的罚款。
三、其他不合规行为


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诚信规范守法经营。
更新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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