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葡萄酒产区宣传语和标识征集活动网络投票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疆葡萄酒产区

宣传语(Slogan)

标识(Logo)

征集活动网络投票的通知

为塑造新疆葡萄酒产区统一、鲜明的品牌形象,打造一张享誉世界的“紫色名片”,推动新疆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前期面向全社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新疆葡萄酒产区宣传语(Slogan)和标识(Logo)的公告》

自公告发布以来,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响应。截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征集结束,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Slogan投稿3658个,Logo投稿560幅。经过评审专家组的多轮严格筛选与专业评审,最终评选出28个Slogan及48幅Logo作品入围下一轮评选。

根据大赛活动流程,目前正式进入网络投票环节,评选结果将综合考虑网络投票、专家评审意见产生。现就网络投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投票日期

2025年12月16日13:00—2025年12月19日13:00

投票对象

经专家评审筛选出的28个新疆葡萄酒产区宣传语(Slogan)及48幅新疆葡萄酒产区标识(Logo)入围作品。

投票方式

投票通道:
https://mp.weixin.qq.com/s/-no5Lt_r_cIfP2OIIIbOIA

投票规则

1.投票次数:

本次投票期间,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票3次,每次选项2-3个,投票结果以截止日期后台统计数据为准。

2.严禁刷票:

本次投票严禁任何形式的恶意刷票行为(包括利用第三方软件等),组委会将对后台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直接取消该作品的本轮评选成绩及参赛资格。

3.社会监督:

此次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发现个人或团队违背本次投票规则,均可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声明

1.本次网络投票展示的所有入围作品,其知识产权按照原征集公告条款执行。

2.未经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对展示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开发、转载和商业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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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9

标签:美食   产区   新疆   葡萄酒   标识   通知   网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作品   公告   林业   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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