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大费/文
前几天,与太太到龙湖电影院看《酱园弄.悬案》,导演陈可辛特别喜欢用特写镜头,满屏大头照,如果观众看到章子怡、易烊千玺、杨幂、赵丽颖脸上每一个毛孔都充满张力,此时还没感觉到惊悚,都觉得愧对导演。观演过程中,我的衣袖果然被太太拉扯了数次,说明,这种大头照的惊悚效果到位了,起码,对老幼妇孺很有效。
后来看到,上海发布公众号有篇文章介绍该片,同时提及,乍浦路影视风貌街是本片取景地,此信息可能存在误导,因为取景地并非案发地。略说与该案相关史实。提前需要说明,本文主要以1945年案发时期作为上海社会历史的观察与分析维度,文末附该案详细的人物介绍与时间线,并已注明资料出处。全文约7000字。
酱园弄杀夫案是“民国奇案”之一,发生1945年3月20日,案发地是上海酱园弄85号(新昌路432弄)2楼的后楼,由于拆迁,今已不存,所幸找到一张民国老地图,对比百度导航,大约是现在的金色家园小区内部,实际案发地与乍浦路取景地相距约2.7公里。
张振新酱园与酱园弄老地图
实际案发地与乍浦路取景地距离图示
不过,将乍浦路作为《酱园弄.悬案》的外景地,也有其道理。此处曾有4家电影院,分别是:1913年挂牌的虹口大戏院(乍浦路海宁路路口东南角)、1929年开业的胜利电影院(海宁路乍浦路路口东北角)、1932年开幕的融光大戏院(乍浦路海宁路路口西北角)、1936年落成的解放剧场(乍浦路海宁路路口西南角),这些辉煌历史,应该是选择此地作为外景地的重要背景。
真正的酱园弄,一头是新昌路,另一头是黄河路近新闸路,此处三角地原有一家张振新酱园,该弄因该店得名,如今也拆没了。不过,离它约400米的山海关路成都北路路口,至今仍有一家张振康酱园旧址,两个店属于同一家族生意。那里街景也不错,适合网红打卡。当年,除这两家,还有张振裕酱园、张振兴酱园,都是相同的食品生产谱系。
山海关路成都北路路口张振康酱园
张振新酱园老板,名叫张梅仙,是卖酱油二代目。张梅仙父亲叫张梓林,本是宁波镇海一个渡口摆摊的小贩,因在摊子上捡到一包银两,拾金不昧,物归原主,而原主竟是上海颇有名声“江万兴酱园”江老板,看中他为人诚信,带到上海酱园店学生意,后来提拔为掌柜。江老板无子,临终前将偌大家业交给张梓林,张梓林因此实现阶层跃迁,这个发迹史是清末上海滩的传奇。他的成功,有人认为是善良的福报,然而,如果仅有善良,没有努力,他决不会从一名酱园店学徒,变成产业继承人。
初代目张梓林继承江氏酱油产业后,开始大力发展本家族品牌,先后在南市老城厢开出了老同兴、张鼎新两座酱园。等他儿子张梅仙子承父业,于光绪元年的1875年,在公共租界的福建路和新闸路上,新开了张崇新、张振新两座酱园。新闸路这家张振新酱园,拥有五开间门面的三层楼房,采用石库门设计,店堂后面设有五百平方米的内栈,规模非常大,否则也不会有酱园弄的命名。没想到70年后的1945年,竟与杀夫案发生关联,也挺冤的,杀夫案与张振新酱园只有空间关系,并无因果关系。
必须说说卖酱油三代目,上海人应该知道的常识,他叫张逸云,1871年生人,张梅仙的儿子,虽是卖酱油的后代,却很争气,1893年22岁乡试中举,知道“范进中举”都应该懂得有多不容易。张举人不仅发展壮大了酱园产业,增设万源新、万源慎、万康成、万康宏等多个分店,还于1923年与化工专家吴蕴初合股,在上海创办了天厨味精厂,实现近代化转型,换一条赛道继续前进,两年后又借助五卅运动抵制日货,天厨的佛手牌味精击败了日本产的味之素,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
1966年天厨味精厂转为国营并改名为上海味精厂,1980年又恢复原名天厨味精厂,1998年该厂改制又并入冠生园。冠生园现在已是“中华老字号”,不仅驰名上海,更是享誉全国。至今冠生园仍设有逸云亭、逸云厅等。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它与酱园弄杀夫案竟有这些草蛇灰线的关联。另一个关联,则是进驻小红书的脱口秀演员吉米(小红书用户名“jimmy欧阳”),张逸云是他奶奶的爷爷,即他的高外祖父,他则是张逸云的外玄孙。
有点扯远了。
小红书脱口秀演员“jimmy欧阳”
酱园弄杀夫案的女主角,原姓杜,江苏丹阳人,自幼父母双亡,由亲戚抚养,8岁时被亲戚送至上海周姓人家抚养,改姓周,名春兰,名为养女,实为使唤丫头。后被卖在上海一家典当行做丫头,17岁时由养父母作主,与典当行伙计詹云影订婚,21岁完婚,按照旧风俗,妇随夫姓,称为詹周氏,租住在酱园弄85号2楼后楼。詹比周春兰长2岁,体格健壮,方脸大耳,人称“詹大块头”。后因詹在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长期霸凌妻子,至1945年3月,时年29岁的詹周氏感觉生活无望,又无法摆脱厄运,忍无可忍,怒杀其夫,并将其碎尸16块装箱,或可将这厮称为“詹十六块”。
案发地位置推测
詹周氏身世凄惨,资料说她被亲戚送至上海周家收为养女,很大可能是卖到了周家,否则也不会拿她当奴仆使唤。虽然1912年民国已颁布法令禁止人口买卖,然而,非法市场人口交易屡见不鲜,以此为业的人也有很多。卖到上海,价格显然要高一些。
詹十六块是安徽人,典当行伙计。据历史资料,那些年徽商基本垄断了沪上的典当业。詹能够入职,肯定得益于他的籍贯。当时,上海各行业垄断均与籍贯相关,比如,宁波人和广东人大量占据金融、贸易、航运、制造业,山西人早期在钱庄与票号扎堆,扬州人集中于餐饮、理发、修脚、洗浴业,苏北人大多承包了黄包车业与码头搬运业。典当行职业在当时算正经白领,收入不菲,当然,由于该行业不事生产制造,以盘剥为生,而且刻薄重利,口碑不佳。这也是詹十六块被杀之后,社会舆论对他普遍缺乏同情的重要背景。
根据两人的背景资料分析,詹十六块属于白领阶层,詹周氏的悲惨身世和奴仆身份,导致两人并不算门当户对,已经为不幸的婚姻埋下了种子。婚后詹十六块能够霸凌詹周氏的另一个原因,则是詹周氏娘家没人,无法替她出头作主。
还有一个隐藏情节未在史料中展示,詹周氏婚后9年未曾生育,是否也是两人感悟淡薄以致恶化的原因呢?
住在酱园弄是一群贫穷的人吗?错了。
前文说过,当时的酱园弄,贯穿新昌路与黄河路。黄河路早已是繁华街道,南端的国际饭店从1934年建成直至1982年一直是上海最高建筑,还有卡尔登大戏院(后改为长江剧场,现为鸿祥大厦)、功德林素食、位于凤阳路口的卡尔登公寓(现长江公寓,1948年张爱玲曾入住至1952年离沪赴港),北端张振新酱园在此选址,因其紧靠苏州河,河边有专用装卸码头,便于物流运输。不过,黄河路成为美食街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情。新昌路南端是跑马厅(现为人民广场),北端苏州河边有杜月笙私家仓库,沿途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建成的石库门里弄,包括海关同人俱乐部(祥康里62号),新昌路救火会(现为黄浦区北京消防救援站),也是一条繁华街道。
酱园弄地处南京路核心商业区,石库门建筑的住户大多是医生、教师、高级职员,抗战时期虽然消费降级,人们收入下降,但不至于穷困潦倒。由于那些年大量难民涌入上海,住房极度短缺,租金飞涨,该地段石库门单间月租约3-4银元,亭子间约2-3银元。入住时房东或二房东经常还收取“顶费”(补偿前一家租户装修)及过户费,石库门单间顶费约黄金10-20两(按1945年金价,1两黄金≈10银元,顶费即约100-200银元)。
穷困潦倒的人们住哪里?当时苏州河沿岸的“三湾一弄”:潭子湾、潘家湾、朱家湾、药水弄,曾是上海最大的棚户区,聚居了数万人口,居民多为苏北逃荒难民,从事纺织厂劳工、码头搬运、黄包车夫等苦力工作。上海火车站(今新客站)东侧的蕃瓜弄也是著名棚户区,那里本是一片被日军轰炸后的废墟,难民搭建“滚地龙”数千间,“滚地龙”用竹片弯曲插在地上搭成架子,顶上盖茅草或破芦席,高约一米余,挂草帘为门,进出需弯腰,里面无床无椅,地上铺着稻草和破棉絮,雨天泡在水中,冬天四处漏风,夏天污水横流,住户自嘲“蕃瓜弄似阴沟洞,走路三步一鞠躬”。还有闵行(旧称“闵大荒”)、龙柏新村、梅陇等地,都曾是“滚地龙大本营”,聚集了数不清的贫民和底层工人,环境极差。
“滚地龙”房子还原,真实情况并非在水泥地,而是泥地,下雨便 可见差距
詹十六块能够租住酱园弄,可见典当行收入很可观。当然,那时也有二房东改造房屋,供多人合租,费用相对较少,但是入住酱园弄绝不是穷困潦倒的那群人。詹十六块甚至还有经济能力出轨搞外遇。《申报》说他“在外与一丫头私通,因而得孕”,这个叫做兰喜的丫头因事情败露,住到詹十六块家,不料也被詹经常殴打,等兰喜生了孩子后,詹不仅不闻不问,甚至想弄死孩子,最后还是詹周氏阻止,帮忙处理善后,将孩子送邻居,又设法将兰喜另嫁。此举在詹周氏杀夫案发后的社会舆论中,应该算是加分项,说明她本性善良,并非泼妇和恶女人。
詹周氏上海居住证
既然詹周氏婚姻如此不幸,为什么不能离婚?实际上,早在民国初年,由于西风东渐,女性已在争取婚姻自由,影响力最大的案例,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迫于妃子文绣聘请律师公开起诉离婚的压力,于1931年10月23日双方协议离婚,该事件震惊全国,称为“妃子革命”。
文绣的“妃子革命”
然而,现实生活并不乐观,由于延续数千年的重男轻女,女性提出离婚将要面对家庭压力、舆论压力、离婚后的经济压力,当时的男女法律地位仍不平等,离婚条件规定:“女的犯奸,男的可以请求离婚,男的犯奸,女的却不能请求离婚;男的背妻逃亡,三年以上女的才能离婚,而女的背夫逃亡,哪怕逃一天,男的也可以请求离婚。”法院对女性提起离婚案件驳回率远高于男性。
成功离婚的案例,多数是那些经济独立的知识女性,詹周氏只是一个无知识的文盲,很难有诉讼离婚的认知。她曾在杀夫案前一年的10月服药自杀,又被邻居救回来了。
除了自杀和杀夫,她大概想不到其它解决方案。
詹周氏证件照AI复原
酱园弄杀夫案发生后,詹周氏一审被上海地方法院判死刑,她的悲惨遭遇见诸报端,立即引起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女作家苏青关注,公开撰文《为杀夫者辩》,替詹周氏辩护,一时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很多知识分子发文讨论,留下很多史料。
苏青为什么会关注此案?仅仅因为她想为身处弱势的女性维权?
可能不完全如此,如果分析苏青的个人际遇,她也有过不幸婚姻,她已于1942年底与丈夫离婚,带着三女一儿,单亲母亲,靠稿费谋生。不过,公开大讨论并未影响詹周氏的死刑判决,那时的社会舆论不如今天网络舆情管用。
奇怪的是,与苏青齐名并被称为上海文坛“双璧”的另一位女作家张爱玲,似乎未参与这次大讨论,她当时住常德公寓,距酱园弄不过二三里,肯定知道此案,为什么没有留下相关评论?可能那时,这俩好闺蜜,已经闹掰了。早在1943年秋,苏青创办《天地》杂志并向张爱玲约稿,那时,张已在文坛崭露头角,人有架子,稿子不随便乱给,苏青于是在约稿信中写“叨在同性”,大意是说,我很荣幸能与您是同性,把张给逗笑了,这一笑,心就软了,先后在苏青杂志上发表多部作品。 她们经常一同逛街、观影,甚至互换衣物,被称“好到穿一条裤子”。
与张爱玲倾城之恋的胡兰成,原与苏青是浙江同乡,早于张爱玲相识,苏胡两人关系暧昧,后来胡在《天地》杂志读到张的小说《封锁》而倾心,他向苏青讨要张的住址,苏青最初反对胡兰成接近张爱玲,认为他“动机不纯”,碍于情面,到底给了,也成就了张胡的情缘。
苏张为什么闹掰?胡兰成曾在回忆录《今生今世》提到,某次他在苏青家中逗留,被来访的张爱玲撞见,引发张的醋意。至于其它原因不详,总之,女人、文人、兼情敌之间的小心思,不是别人轻易能够猜到,更何况又隔了这么多年。
如今只能看到一个事实:当时上海文坛两大顶流女作家,苏青为詹周氏公开发声,张爱玲无声。
左为苏青,右为张爱玲
判了死刑,但是没死。
拯救詹周氏命运的,全靠两个重要历史事件:
一是1945年8月日本投降,导致汪伪政府所属法院的判决结果无效,死刑被延期了。
二是1947年1月民国政府发布特赦令,詹周氏死刑改为15年刑期,刑期直至解放之后。
这个结局,真让人拍案惊奇。
既是生逢乱世,命如蝼蚁,又是乱世逢生,死里逃生。
当时的申报新闻
1916年,杜氏出生于江苏丹阳,自幼父母双亡,由亲戚收养。
1924年,杜氏8岁时,被亲戚送至上海,被周姓人家收养,改名周春兰,名为养女,实为使唤丫头。
1933年,周姓养父母作主,周春兰与当铺大2岁的安徽籍伙计詹云影订婚。詹体格健壮,方脸大耳,人称“詹大块头”。
1937年12月,周春兰与詹云影订婚,妇随夫姓,称为詹周氏,租住在酱园弄85号2楼后楼,二房东王燮阳夫妇一楼亭子间,正对着楼上的詹家(此处是重点),王是宁波人,生于1894年,光头,单眼失明。
1938年2月(结婚刚2个月),詹云影和当铺一个名叫兰喜的丫头私情因怀孕而暴露,肚子藏不住,只好领回家,由詹周氏收留。小孩出生后,詹却不想要,本打算弄死,被詹周氏阻止,设法将兰喜另嫁,将小孩送给邻居。
此时,詹云影已离开当铺,改做旧货生意,发了点小财,却没有将钱拿回家,而是在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詹周氏想去香烟厂做女工贴补家用,詹云影却竭力阻挠,还诬陷妻子想同人家轧姘头,不许外出打工,弄得家里吃光当光,衣箱全空了(此处也要划重点,衣箱将被派作用途),便到处借钱,向二房东王也借过不少,甚至连外面大饼摊都有赊账。
1944年10月,詹周氏试图吞药自杀,却被隔壁邻居救下,住院十天后才出院,却对詹云影无丝毫影响,仍旧在外吃喝嫖赌,“致生活更难”。
1945年3月,案发一周前,詹周氏打算摆一个排骨年糕摊,挣钱养家,谁知生意还没开张,被深夜赌罢返家的詹云影发现启动资金,一把薅走,希望又成泡影。
1945年3月20日凌晨3点,詹云影赌罢回家,詹周氏向他说起家中窘境,被詹一顿臭骂,“口角殴打约两小时”,两人睡下。
1945年3月20日凌晨6点,詹云影被其妻詹周氏用切菜刀砍杀,詹痛极呼救,二房东听到有人喊救命以为是起火,叫学徒起来查看,学徒敲开詹家的门,詹周氏称是他男人说梦话,遂信以为真。詹云影被分尸后装入空皮箱中(空皮箱的用途),企图移尸灭迹,因血迹滴到楼下,为居住亭子间的二房东王燮阳夫妇发现(詹家与王家正好楼上楼下),随即报警缉拿。詹云影享年31岁。
1945年3月20日凌晨8点多案发,据二房东王燮阳在法庭的证词:(8点多)我女儿要早到学堂去考试,我就起身,开后门,正想洗脸,突然看到楼梯边一摊水,老婆对我说是一摊血,我不相信,用纸去揩来一摸,果然是血。于是我便去敲詹周氏的房门,隔了五六分钟,她始开门,我看到她两手全是血,便问她,詹大块头呢?起初她不肯说,后来迫不得已,说是杀死了。
1945年5月4日,该案由上海地方法院公开审理,据庭审资料,詹云影被分尸情状如下:计头胸一段,两臂膀四段,腹部(盘骨)一段,两大小腿四段,连腹腿臂割下之皮肉,共计十六块。庭审结论:“詹周氏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菜刀一把没收。”理由是:“房帏喋血,情无可原,而分尸成块,残忍尤烈,应予论处死刑。”
1945年6月10日,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女作家苏青在《杂志》第15卷第3期发表《为杀夫者辩》一文,从詹周氏的幼年环境、嫁后环境等等出发,质问是谁把这个弱女子逼上了绝路?首次呼吁刀下留人。
文章发表之后,引出正方与反方在报端的大讨论,反方主要有当时颇有社会影响力的作家秋翁(平襟亚)、老凤(朱凤蔚),坚称“杀人者不死,社会的大不幸”。正方除苏青,还包括多位青年作者,女诗人关露文章《詹周氏和潘金莲》篇幅最巨,其中写道,“人到不得已时,只好不择手段。”还有一种声音认为,詹周氏一定有外遇,一定行为不端,才有杀夫动机。
1945年7月31日,二次开庭,受各种同情的社会舆论影响,詹周氏一改等待执行死刑的想法,开始上诉,想要活命。
1945年8月16日,日本投降,汪伪政府垮台,詹周氏死刑未待执行,抗战胜利已来临,民国政府宣布“一切伪法院之判决无效”,案件被重新审理。
1946年8月6日,民国政府高等法院第一次开庭,因案情还须调查,庭审延期。
1946年9月16日,高院二审开庭,詹周氏辩护律师竟声称“詹周氏之夫詹云影与伪方人员联络,故詹周氏如系一地下工作人员,杀死其夫非但无罪或许还有功”,引得哄堂大笑。十分钟后,庭审宣判结论,与伪法院判决相同,仍处詹周氏死刑。詹周氏不服,继续上诉。
1947年1月1日,为庆祝抗战胜利,民国政府颁布《犯罪赦免减刑令》,其中规定,“死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或并科罚金者,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
1948年3月19日,《辛报》刊出詹周氏由死刑改判15年的正式报道,关押在提篮桥监狱女监服刑。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詹周氏被移送至江苏大丰的上海农场服刑,刑满释放后,安置在大丰县川东农场就业,并改名为周惠珍。
1959年,经人介绍,周惠珍与农场担任炊事员的四川人严少华结婚成家,农场为他们分配了住房,从此过上了和睦幸福的生活,直至1983年退休。
1990年3月,因《上海滩》杂志上一篇文章称酱园弄杀夫案的詹周氏“在提篮桥监狱执行绞刑,一命归阴。”有读者来信提供线索,记者徐平专程赴苏北采访周惠珍,于7月号刊出《酱园弄杀夫犯生死之谜》,终于澄清事实,也让好奇的读者知道了后续。
本文参考资料:
《酱园弄杀夫案始末》作者:祝淳翔(上海图书馆参考馆员)
《抗战时代生活史》作者:陈存仁(民国上海名医)
《苏州河,黎明来敲门—1843年以来的上海叙事》作者:王唯铭
《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作者:任思梅(美国)
《纵横》2012卷“先父、家叔与吴蕴初先生父子的往事”
《<酱园弄·悬案>将首映,回眸这起80年前惊爆上海滩的杀夫案》上观2025年6月10日文章
《酱园弄旧闻和乍浦路新照》澎湃新闻2024年12月27日文章
《亚裔脱口秀顶流“吉米啊”,背后的老上海家族往事》澎湃新闻2025年5月6日文章
《上海酱园史话》作者:宋杰
《新昌路上的老模样、老弄堂、老学堂、老故事》作者:上海老底子
(全文完)
更新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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