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老人房子被亲孙女砸烂!财产提前给亲人靠谱吗?应如何保护


上海 87 岁的陈大爷,本以为将房产过户给孙女是疼爱的表现,却没想到落得在自家废墟中生活的境地。早年房屋拆迁后,陈大爷分到多套房产,他将大部分分配给家人,只留一套自住,还提前办理过户手续,把这套房赠予小孙女。可他没料到,自己后续与照顾他的保姆结婚,竟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 孙女无法理解爷爷的选择,认为保姆 “图钱”,双方关系彻底恶化。为了逼陈大爷搬离以便卖房,孙女多次上门打砸,曾经温馨的家被砸得一片狼藉,87 岁的老人只能在满是碎片的 “废墟” 中艰难生活。

这场悲剧的根源,在于陈大爷提前过户房产时忽略了 “居住权” 的保障。老年人在生前处置房产时,若未明确附加 “有生之年可继续居住、对方不得私自变卖” 等条件,很容易陷入被动。陈大爷因信任孙女,未办理居住权登记,导致房产过户后,自己反而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当孙女决定卖房时,他即便不愿搬离,也缺乏法律层面的有力支撑,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家园被毁,却难以维权。

这起事件给所有手握房产的老年人敲响了警钟:房产是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处置时务必谨慎。若真心想将房产留给晚辈,完全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 “百年之后房产归晚辈所有”;即便选择生前赠与,也必须附带明确的居住权条件,通过法律手续确保自己有生之年能安稳居住,避免晚辈私自变卖或驱赶。切忌因一时信任,毫无保留地提前过户,否则一旦关系生变,很可能让自己陷入无家可归的困境。

更值得反思的是,社会对老年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缺乏应有的尊重。陈大爷 87 岁与保姆结婚,本是个人选择,却被孙女贴上 “图钱”“好色” 的标签,甚至因此引发房产纠纷。难道老年人就没有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吗?无论年龄多大,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晚辈理应给予理解与尊重,而非用偏见和极端手段干涉。尊重老人的意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是真正的孝顺,而非盯着老人的房产,忽视他们的情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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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4

标签:财经   孙女   财产   亲人   老人   房子   房产   大爷   晚辈   居住权   老年人   保姆   有生之年   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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