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本报注意到,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02单元04-03地块君诚雅苑(1#楼-12#楼、配建十一、地下车库)项目被通报。
据通报信息显示——
项目名称: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02单元04-03地块君诚雅苑(1#楼-12#楼、配建十一、地下车库)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方正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作业人员在屋顶边缘部位进行外墙喷涂高处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据查,津南区君诚雅苑项目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内,建设单位为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7-06,法定代表人为邓定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95MA072UTD7R,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1号管理中心二区301-38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09-30,法定代表人为宋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2712526377K,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300号环宇大厦24楼,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环宇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中国基建报)
更新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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