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教育局关于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每一位儿童的健康成长,也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精神,现将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温馨提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需特别说明:在未取得办学资质的看护点、无证幼儿园及其他社会机构就读的儿童,无法纳入本次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为保障广大儿童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有办学资质的公民办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告,请家长朋友们为孩子优先选择有资质的幼儿园就读;若孩子目前在无证机构就读,建议尽快联系属地教育局咨询转入流程,确保孩子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与规范教育。

四、咨询电话

钦州市教育局:0777-2815565;

灵山县教育局:0777-6420828;

浦北县教育局:0777-8217172;

钦南区教育局:0777-2697630;

钦北区教育局:0777-3685507。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家庭幸福美满!

钦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来源丨钦州市教育局

编辑丨杨曦颖

校对丨颜兴

审核丨罗立彬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8-26

标签:育儿   钦州市   学前教育   教育局   家长   政策   幼儿园   儿童   孩子   资质   浦北县   灵山县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