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11:06
23日12时起,潮州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以及共享电单车等停运
9月23日 ,笔者从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做好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道路客运、道路危运、道路货运、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共享电单车自9月23日12时至24日18时实施停运(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黄璟毅
9月23日 10:15
23日12时起,高铁潮汕站多趟列车停运
受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影响,为确保旅客列车运输安全,自9月23日12时起,高铁潮汕站各方向列车逐步停运,当天合计停运203列。预计9月23日12时至24日24时,杭深、梅汕线全部列车停运。
其中:
D7156/3次(广州东 → 汕头):在潮汕站终止,潮汕至汕头段停运。
G6358/9/8次(汕头 → 张家界西):在汕尾站终止,汕尾至张家界西段停运。
G6301/4次(广州南 → 饶平):在潮汕站终止,潮汕至饶平段停运。
G6085/8/5次(潮汕 → 湛江西):在广州南站终止,广州南至湛江西段停运。
9月25日,根据台风影响情况,逐步恢复列车开行,具体车次动态更新并公告。
南方+记者 纪金娜
通讯员 史泽纯 穆广通
9月23日 10:00
潮州地质灾害黄色预警范围新增多个镇街,这些区域请注意
9月23日,南方+记者从潮州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当天9时预警消息,预计未来24小时,湘桥区:磷溪镇、太平街道、官塘镇、意溪镇、铁铺镇、凤新街道、桥东街道,饶平县:汫洲镇、钱东镇、新圩镇、饶洋镇、浮滨镇、樟溪镇、高堂镇、三饶镇、海山镇、建饶镇、上饶镇、韩江林场、新塘镇、东山镇、新丰镇、汤溪镇、浮山镇,潮安区:古巷镇、归湖镇、赤凤镇、凤凰镇、登塘镇、万峰林场、文祠镇等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达到3级(黄色)。饶平县:柘林镇、大埕镇、所城镇、联饶镇、黄冈镇,潮安区:彩塘镇、沙溪镇、凤塘镇、浮洋镇、金石镇、庵埠镇、枫溪镇,湘桥区:城西街道、红山林场等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达到4级(蓝色)。
3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请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房前、屋后人工边坡、山区沟口人员活动区加强巡查。提醒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集中居住区的居民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4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监测,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南方+记者 叶彤
通讯员 李嵘
9月23日 9:53
潮州发布风暴潮黄色警报
9月23日,南方+记者从潮州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根据《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于当天8时发布风暴潮黄色警报。
受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影响,预计23日上午至24日上午,潮州市沿岸将出现30—80cm的风暴增水,预警级别为黄色。请做好防潮措施并关注中心后续预报。
南方+记者 叶彤
通讯员 李嵘
9月23日 9:23
潮州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桦加沙”移入南海北部
根据台风“桦加沙”发展动态,依照《潮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潮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从9月23日8时30分起将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
早晨5时,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的中心位于广东省阳江市东偏南方向约750公里的南海北部海面上,就是北纬19.8度、东经118.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7级(5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20百帕,七级风圈半径340—38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160—18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80—90公里。
预计,“桦加沙”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24日在广东深圳到徐闻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4—16级,45—52米/秒),登陆后转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
南方+记者 黄品
9月22日 22:20
“桦加沙”来袭,潮州市分领域、分时段实施“五停”
据气象部门预测,9月23日起,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将给潮州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潮州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五停”工作指引》,潮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除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外,在全市范围内分领域、分时段实行“五停”:
一、23日至24日,全市所有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等实施停课。
二、23日12时至24日18时,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停工;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实施停产;陆运(铁路、公路等,抢险、救助、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水运(码头、渡口船只)等实施停运。
三、23日20时至24日18时,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会展等实施停业。
实行“五停”期间,请广大市民居家避险,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南方+记者 黄品
9月22日 20:05
“桦加沙”逼近,潮州海事局启动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
面对即将来袭的超强台风“桦加沙”,潮州海事局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I级。目前,潮州海事局管辖内的所有水上水下作业均已停工、所有码头均已停止作业、所有客渡运船舶均已停航、所有商船均已离港北上避风或在港内锚地避风。
无人机巡航。陈嘉俊 摄
截至发稿时,该局已累计劝离8艘沿海商船北上避台,引导2艘船舶驶入榕江、1艘往韩江上游梅州安全水域避风,组织沿海13艘船舶在港避台。当前潮州辖区在港船舶共99艘,其中沿海船舶13艘、内河运输船舶86艘,所有船舶均已严格落实系固、设备检查等防台措施,安全状态全程可控。
加强辖区水域巡航检查。陈嘉俊 摄
在台风登陆前窗口期,该局通过蹲点驻守基层一线、“海巡船+无人机”联动巡查、督促在港船舶“一船一策”制订防台方案、每4小时对在港船舶实施“一对一”点名叫应机制、落实全员在岗值守;密切跟踪台风路径及风情、雨情、浪情变化,并及时向辖区航运企业、码头、船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苏少涛
9月22日 19:14
台风黄色预警生效中,韩江潮州段临时交通管制
9月22日18时,潮州海事局对韩江潮州河段实施临时禁航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据悉,此次管制结束时间将根据台风影响及后续情况另行通知。管制水域覆盖韩江潮州河段。在管制期间,除公务船、应急救助船艇外,其他船舶一律禁止通过管制水域,同时管制水域内的渡船也将停止渡运。
相关部门提醒,各船舶需尽快选择安全水域停泊避风、度汛,务必加强船舶系固工作,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措施,防止船舶走锚、断缆等危险情况发生。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邱锐锦
9月22日 18:40
台风“桦加沙”临近,潮州台风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
受台风“桦加沙”影响,预计24小时内,潮州市陆地平均风7—9级,阵风10—12级,潮州市气象台和饶平县气象台于9月22日17时将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受台风“桦加沙”影响,潮州市气象台于2025年9月22日17时2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根据《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潮教字〔2014〕23号)和《潮州市教育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9月23日(星期二)开始停课。
超强台风“桦加沙”防御提醒
南方+记者 黄品
9月22日 18:06
潮州发布停课通知
9月22日,潮州市教育局发布全市停课通知,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9月23日(星期二)开始停课。
通知指出,受台风“桦加沙”影响,潮州市气象台于2025年9月22日17时2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根据《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潮教字〔2014〕23号)和《潮州市教育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9月23日(星期二)开始停课。
停课期间,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请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避险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南方+记者 陈柔燕
【作者】 陈柔燕;黄品;林楚楚;叶彤;纪金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更新时间: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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