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性侵猥亵2女,士检侦续起诉求重刑。 (资料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道
惨了!以谐星身份活跃演艺圈的艺人NONO(陈宣裕),先前遭2名女子控诉分别在按摩会馆与车内遭其性侵及猥亵,案件去年一度获不起诉处分,后遭高检发回续查。士林地检署今(5)日侦结,认罪证明确,依强制性交罪、强制猥亵罪将NONO提起公诉,并痛斥他「利用艺人知名度结识被害人,犯后毫无悔意」,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起诉书指出,NONO于2011年至2013年间,前往台北市中山区一家时尚生活会馆消费,选由A3女提供按摩服务,未料竟在服务过程中突然起身,露出生殖器,凭借身高体型优势将女子压制在美容椅上,并强行性交得逞。
另于2011年12月3日前某日,他因A5女在社群平台对节目视频按「赞」而搭上线,随后驾驶白色宾士至台北市松山区载对方外出。女子一上车坐在副驾驶座,他便突然伸舌强吻,并以手揉捏胸部,强制猥亵得逞。
检方指出,直至2023年台湾MeToo运动爆发,多名受害人相继勇敢发声,A3、A5也受鼓舞揭发受害经过。案情曝光后,NONO一度否认并停工反省,案件先由台北地检署侦办,后移交士林地检署。该案去年曾获不起诉处分,惟经高检署撤销发回续查,如今侦查终结起诉。
检方痛批,NONO身为知名艺人,却不思自重,以名气结识被害人伸出狼爪,对被害人身心造成莫大伤害,且犯后态度回避、毫无悔意,建请法院审酌从重量刑,全案后续将由士林地院审理。
更新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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