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发布《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业主自行申请
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公告》
这些业主可以办房本啦
快来看一看
方兴理想家项目的业主朋友们:
为切实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流程,提升登记服务便利度,推动业主早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包头市方兴置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方兴理想家项目(青山区莫尼路4号)最新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该项目的首次登记工作已顺利完成,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已结清购房款的业主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公告范围内的业主,可持相关材料,自行前往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山受理大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手续。
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一次性全款购房的业主,请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预告登记证明、完税凭证等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
2.按揭贷款购房的业主,与贷款金融机构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办理,请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购房业主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扩展新建商品房业主自行申办转移登记业务的适用范围,使更多购房群众享受到便捷的登记服务。相关信息将在“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
特此公告。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2日

(来源:包头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李鸿瑶
更新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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