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10月1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字样。
附件: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wps
更新时间: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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