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7月8日公告,本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陈海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据此,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陈海强担任行长的任职资格。陈海强担任行长的任期自本行收到批复之日(即2025年7月7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更新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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