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加强房地产中介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发布房地产虚假信息

2月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银川市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力度,通过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监管核查,有效加强房地产经纪主体的责任,为房地产健康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据了解,市住建部门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含互联网平台)须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属地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备案;信息变更或终止经营的,30日内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鼓励“成交价越高、费率越低”的分档收费模式。

在房地产机构经营过程中严禁代收、代付房屋交易资金;严禁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经纪服务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经纪服务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涉嫌垄断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实行“全员备案、统一编码、挂牌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步线上备案,从业人员不得跨机构执业。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时需佩戴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严禁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代收费用。从业人员离职、辞退或劳动合同终止的,所属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3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并收回工作牌、信息卡;离职人员如需重新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辖区住建部门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备案信息核查,对虚假备案、逾期未更新、违规跨机构执业等行为,依法对从业人员及所属机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行业协会应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违规行为视情节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主管部门对中介发布房屋信息真实性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源推广中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误导性内容,应当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广告宣传内容客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发布房源前,须通过“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核验,确保“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不得隐瞒权利限制,核验通过后生成唯一核验码并与房源一并发布、公示。未经核验的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网络平台禁止发布。2026年3月1日前已发布的房源,应当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核验并重新发布;2026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发布的房源,必须经核验后将核验码与房源一并发布。

作者:李鲲鹏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2-09

标签:财经   银川市   严厉   虚假   房地产中介   力度   房地产   信息   房地产经纪   机构   房源   部门   真实   平台   经纪   手续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