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4月19日夜,都城临安三大官仓之一的天庆观发生火灾,焚毁粮仓12座(存米9万石,约合5400吨) 延烧民宅200余间,《夷坚志》中记载"火照都城如昼" 。
《夷坚志》文中称临安为“都城”,是因为靖康之变后,宋王朝南迁。1138年,南宋正式定临安府(今杭州)为“行在所”,也就是临时首都。
当夜,粮库值守士兵发现火情后,立即敲响铜锣。《武林旧事》载"锣声三急一缓",这是粮仓起火的专用信号。天庆观望楼随即点燃烽火,火光在3分钟内被吴山望火楼值班人员(直线距离1.2公里)确认。
军巡铺铺兵首先赶到现场,组织附近居民形成"人链",从盐桥河取水。军巡铺铺兵归临安府管辖,是一支兼管治安和消防的队伍,驻扎在临安各地。在消防方面,他们主要承担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驻守天庆观最近的"钱塘隅"防隅军(120人)携带水囊、麻搭也很快抵达。防隅军是南宋都城和大城市的专职消防队,是扑救重特大火灾的主力队伍。
临安府尹赵善坚与殿前司都指挥使共同坐镇200米外的"救火指挥所"(今鼓楼遗址位置) ,用"三色旗语"指挥: 红旗指示重点扑救区域,青旗标记安全通道,黄旗表示请求增援。
临安府尹是首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全府的防火、一般火灾扑救和消防资源调集负责。据望火楼信号,他判定发生的是“特大火灾”,威胁到太庙安危,马上命通判持“府印”赴殿前司报告,并令钱塘县尉疏散周边民户,开盐桥河水闸。
根据南宋的法规,临安发生重大火灾时,禁军的殿前司接管火场指挥权。于是殿前司都指挥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和临安府尹共同指挥火灾扑救。
按指挥官的命令,防隅军采用"断火道"战术,拆除下风处3间库房,并用竹制唧筒灭火。
临安府尹调用盐桥河10艘设大型水柜的漕运船,并启用太平井地下输水系统为灭火战斗供水;临安府尹还调派200名厢军运沙土筑隔离墙,以保太庙。殿前司调派500名禁军携带云梯、火钩增援。河道司则紧急开放6处水闸提升盐桥河水位,水位升高1.2尺,取水效率提升40%。
在一线战斗的防隅军等队伍成功开辟3条隔离带(总宽25米),有效阻隔火势向御街蔓延。他们还利用粮库原有石砌围墙(考古显示墙体厚1.8米),构筑最后防线。经过12小时的战斗,明火被扑灭。
关于这场火灾的直接原因,《宋史·五行志》认定是"仓吏夜燃烛盘粮,遗火积薪(即火种落入柴草堆)"。深层次问题是,粮库与道观混建(天庆观兼作官员祈雨场所),仓储区违规堆放柴草 。
这次火灾扑救比较成功,主要有以下原因:
1.响应及时
在无现代通讯条件下,这场火灾实现了“一刻钟内响应,第一支灭火主力军防隅军到场,这在古代中外城市火灾扑救中是罕见的。
2.指挥有方
在灭火指挥上,临安府尹和殿前司都指挥使在战略、战术上达成共识,各自调动责权范围内的资源,使灭火战斗顺利展开。
3.投入足够的灭火力量,各方面协同默契
这次灭火战斗共投入一千几百名防隅军、禁军、厢军和两千人的民间力量。在火场上大家各司其职,配合协同默契。
南宋嘉泰四年(1204年)天庆观粮库火灾后,朝廷针对仓储管理与消防制度实施了系统性改革,其深度与广度在中国古代消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仓储管理方面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原城中7座官仓迁至盐桥河、茅山河沿岸,实现"一仓一码头"布局。
2. 1205年颁布的《嘉泰仓储防火令》规定:粮仓须设"三防"(水缸、沙堆、铁钩),值守士兵"彻夜鸣梆"示警。
3. 颁布《省仓防火间距令》,要求仓廒间距从旧制3丈扩至5丈(约15米) 周边50步内禁存柴草,违者"徒一年"。
4. 强制推广耐火结构:仓墙采用"夹泥夯土+砖面"复合结构;屋顶禁用茅草,统一覆以陶瓦。
消防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 1206年创设水龙局,配备专职兵卒200人。
2. 皇城潜火队扩编,从80人增至300人。
3. 临安府防隅军扩编,从2600人扩编至5200人,增设"火药库防隅"等专业分队。
4. 强化监管机制。仓库夜间巡查需逐廒加盖特制铜印。由御史台、殿前司、临安府组成"三司查火使",每季突检官仓。
嘉定十四年(1221年)丰储仓雷击起火,因隔离带有效,仅损1廒。绍定元年(1228年)民间油坊失火,水龙局唧筒阻截,未波及官仓。
从这两起火灾案例,可以看到南宋当权者对仓储管理和消防制度两方面改革所取得的成效。
文|范强强
图|来自百度图片
更新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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