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公租房招租公告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
经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以及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严格调查摸底、初审,再由县房产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王熙程等60户家庭符合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拟确定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
三、监督受理单位
灵台县房产服务中心
四、监督受理电话
0933—3605891
在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拟保障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有申报不实,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规定等问题,请及时向监督受理单位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仔细调查核实。若经核实,拟保障对象不存在影响保障的问题,我公司将按程序提交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其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予以公布。
特此公示
灵台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日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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