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若夺冠是因为没有树敌?裁判评议报告认定蓉城被错判点球

久古

11月5日,马姓知名媒体在东方体育某报发文,称海港之所以能在中超大概率实现3连冠,主要是低调、专心做自己的事情。具体来说,就是俱乐部不理睬或者不回应外界各种似说,而海港球迷不像申花、国安和蓉城等球迷那样,认为“冠军非我莫属”,除了默默支持球队之外,始终没招惹任何一方,更不“树敌”。但现在看来,这可能被打脸了。


同一天晚上10点半发布的最新一期、即第32期裁判评议报告批出,中超联赛第29轮出现两例错判,并且成都蓉城都吃亏了。

判例一:蓉城与河南队的比赛第15分钟,双方在河南队罚球区附近争抢头球,裁判员判河南队队员手球犯规,随后蓉城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无效,由蓉城发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VAR未介入。蓉城俱乐部申诉认为,裁判员鸣哨时间晚于本方射门时间,应判进球队效。

评议组“一致认为”,争抢头球时蓉城球员先起跳并争抢到头球,其手臂与对方球员接触不构成犯规。随后球接触了河南队球员“张开并高于肩部的手臂”,应视为犯规。但随即蓉城获得很好的射门机会,根据有利原则使比赛继续进行,裁判员不应判手球犯规。

在此判例中,裁判员在进球前已经鸣哨停止比赛,不能再判进球有效。此外,这种情况不符合VAR介入原则。最终认定裁判员判罚决定错误,VAR不介入正确。

判例二:同一场比赛的第48分钟,蓉城传中,皮球“疑似接触河南队11号球员臂部”。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VAR未介入。蓉城则申诉对手手球犯规,应判点球。

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蓉城传中时,河南队11号球员手臂“从身体背后的位置,向球运行的方向移动至非自然位置”,且球接触了他的手臂,应视为手球犯规,并判罚球点球。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手球犯规和罚球点球,VAR未介入错误。

这几段话,一言以蔽之曰:由于当值裁判员的错判、漏判,蓉城失去了应得的两次点球机会。而这场比赛,河南队在第15分钟0-1落后的情况下,凭着钟义浩在第46分钟和何超第84分钟的两个进球逆转取胜。


关键是,输掉这场比赛之后,蓉城彻底退出了冠军之争。如果蓉城取胜,其积分就达到62分,仅落后海港1分而领先申花1分。更令人痛惜的是,联赛最后一轮,蓉城的对手、已经成功保级的新鹏城,比海港的对手英博相对要弱一些,更比申花的对手津门虎要弱得多。理论上说,蓉城夺冠的概率比海港和申花都更大。

一场比赛,还是争冠的极为关键之战,竟然出现两次错判,吃亏的还都是蓉城;那么明显的故意手球,裁判员都没看到,VAR竟然也视而不见,这到底是真看不见还是有别的原因,外人不得而知。但作为球迷,有权表达对这种错判出离的愤怒。

按照比赛的实际过程,这第一个错判也就算了,毕竟蓉城利用任意球机会由严鼎皓直接破门。但第二个错判,则是直接扼杀了蓉城再次领先的机会。

事实上,当时是河南队扳平比分才2分钟,如果不是漏判,蓉城就有可能罚进点球,场上比分就是2-1,这对球员的士气、信心都是极大的鼓舞,而不是因此出现急躁、沮丧。而如果蓉城再次取得比分领先,就有可能将这个比分保持到终场,也有可能继续扩大比分。反之,刚刚扳平比分又被对手反超,士气和信心受到打击的就是河南队,后续比赛能不能有更好的发挥、以至再取得进球都是一个未知数。

当然,本文的标题以及开头引用马知名的说法,并非是对海港有什么意见,更不是讽刺和挖苦。也许,海港俱乐部这个赛季确实比较低调,确实“专心做自己的事情”;海港球迷确实也没有招惹是非、更没有你其他3家俱乐部球迷那样到处“树敌”。但仅从这场比赛、仅从这两次错判来看,海港俱乐部也好、海港球迷也罢,其所做与其能最终能否夺冠并不能划上等号。

至少,可能不那么低调、不那么专心做自己的事情的蓉城俱乐部,似乎更有可能凭自己的本事拿到联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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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8

标签:体育   海港   点球   裁判   蓉城   报告   裁判员   河南   手球   球员   比分   俱乐部   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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