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一场家庭大战冲上热搜,看完让人直呼“太真实”!12岁的小王,过完年喜提2万余元压岁钱,还没等捂热,妈妈就强势要求全额上交,语气不容置喙:“这钱是我跟你爸走亲戚、送人情换回来的,凭啥给你保管?我帮你存着,免得你乱花!”

小王当场炸了,抱着红包不肯松手,红着眼反驳:“这是叔叔阿姨、爷爷奶奶给我的,又不是给你的!凭什么要上交?我自己能管好!”一来二去,母子俩从争执吵到冷战,饭桌不说话,房间不碰面,好好的年味儿,全被这2万块压岁钱搅没了。
其实不止小王一家,每年春节后,“压岁钱上交”都是无数家庭的导火索。但今天我要撂下一句炸裂实话:父母让孩子上交压岁钱,本质上就是“强盗逻辑”,更是违法行为!别再拿“礼尚往来”“为你好”当借口,你的人情债,凭什么让孩子来“买单”?

先给所有家长敲黑板:法院早已明确表态,长辈给晚辈的压岁钱,属于合法赠与行为,一旦孩子(或监护人)接受,这笔钱的所有权就彻底归孩子所有,跟父母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就像小王这个案子,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压岁钱的核心是“长辈对晚辈的关爱”,而非父母之间的“人情交换”。妈妈口中的“礼尚往来”,是成年人之间的社交往来,你给别人家孩子发红包,是你的人情;别人家给你家孩子发红包,是对孩子的偏爱,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此为由,剥夺孩子的个人财产。
可能有人会抬杠:“孩子太小,懂什么理财?万一乱花钱、被人骗了怎么办?”这话看似有理,实则漏洞百出。法律从来没禁止父母帮孩子保管压岁钱,但“保管”≠“没收”,更≠“随意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早就定死了规矩: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简单说,父母可以帮孩子管钱,但只能花在孩子身上——比如交学费、报兴趣班、买保险、买学习生活用品,这些才是合法的;但如果拿这笔钱给自己买衣服、还房贷、贴补家用,甚至像郑州那位父亲一样,挪用孩子8万压岁钱给自己办婚礼,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孩子有权起诉要回。

更关键的是,哪怕父母离异,也无权要求分割孩子的压岁钱!前段时间北京就有一起案例,一对夫妻离婚时,女方要求男方返还女儿名下4.2万元压岁钱,男方辩称已经用于家庭开销,但法院最终判决男方全额返还,因为这笔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说到这,相信很多人都有共鸣吧?小时候的压岁钱,是不是也被爸妈以“帮你保管”的名义收走,最后不了了之?
其实说到底,压岁钱的争执,从来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尊重与边界的问题。家长总说“为孩子好”,却忘了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财产权;孩子想要自己保管,背后也是对“被尊重”的渴望。

最后发起灵魂拷问,欢迎评论区炸起来! 你小时候的压岁钱,是被上交了还是自己保管?现在你有孩子了,会让他上交压岁钱吗?你觉得父母该不该帮孩子保管压岁钱?来说说你的真实想法~
更新时间: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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