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5月26日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
据新华社5月12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条例》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具体人选根据每次督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其中,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
《条例》还指出,建立组长人选库,由中央组织部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组长、副组长人选由中央组织部履行审核程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名单,此次带队的8位组长分别是:
第一组组长蔡名照进驻山西省,他曾任新华社社长;
第二组组长姚增科进驻内蒙古,他曾任江西省政协主席;
来源:长安街知事、生态环境部
首席编辑:李海婧
更新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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