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初一,按照制度,文武百官及外国使臣应该入朝行庆贺礼,但万历帝已经二十多年不见朝臣,这个庆贺礼只能在午门外举行。几千名官员及外国使臣举行朝贺,场面很大,众人行礼完毕,纷纷退出,就在这时,端门前冲出几个人来,手持铁钩,围着御史凌汉翀殴打。参与朝会的武官们有带着兵刃的,纷纷拔刀向前,护住凌御史,但凌御史已经被打得头破血流,朝服也被扯烂了。护卫急忙赶来,将行凶之人全部拿下,却发现行凶之人是京城巡捕提督、都督府同知、一品武官凌应登以及他的手下。凌提督与凌御史都是苏州府长洲县人士,两个人同族,为什么会在端门前大打出手呢?负责皇城治安守卫的巡视皇城给事中亓诗教不敢隐瞒,急忙将此事奏闻万历帝。究竟什么原因促成两个官员在端门前大打出手呢?万历帝如何处置此事呢?还要从头说起。
原来,凌汉翀是进士出身,被任命为福州府福清县知县。那个时候如果能从知县行取为御史,就有如鱼跃龙门,前程大好。凌汉翀就是从知县行取为御史的,从福州来到京城,举目无亲,虽然有座师、前辈与同僚,但难以得到他们的照应。在京城文武百官中,有一个名叫凌应登的人,武进士出身,官居一品都督府同知,为京师巡捕营提督。凌御史查了查凌提督的籍贯,发现他是苏州府长洲县人士,与自己同籍,都姓凌,弄不好还是同族之人,便登门拜访。果然,他们同宗同族,论起来也就刚刚出了五服。他乡遇故知,两个人便论起亲戚来,按照谱系,凌御史应该称凌提督为兄。世人结交须黄金,黄金不多交不深。凌御史认亲,是因为凌提督是一品武官,而且负责京师的治安,多少都会有个照应。凌提督认亲,是因为凌御史有弹劾百官的权力,身为天子的言官,有直接上疏皇帝的权力,到时候在皇帝面前美言几句,自己还能得到重用。可以说两个人在最初认亲的时候,都是基于自己的利益。基于利益基础上的交情,在双方没有什么利益纠纷的情况下,可以拉近他们的关系。常言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在利害面前尚且如此,这种基于利益上的同族交情,在利害面前就更加一
文不值了。
凌御史与凌提督认为同族,称兄道弟,希望这位为武官的仁兄能照顾自己,却没有想到凌提督负责京师治安,时时敲诈平民,祸害百姓,在文武官员之中,口碑甚差,凌御史非但没有得到凌提督的任何好处,还总招同僚及上司的白眼,因此他不敢与凌提督过分亲近。
有一天,京城发生一起妖民谋反案,办理此案者,正是凌提督。所谓的妖民,就是假以诈术诳惑愚民,他们除了以妖幻之术骗取信众的钱财之外,还封官论赏,煽惑民众,阴谋聚众闹事,想改朝换代,另立门户。正因为如此,一旦出现妖民惑众案件,所牵连的人必然很多,而承办此案的官员若是贪财,必定株连邀赏,或者大肆索贿。
凌提督承办这样有油水的案件,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所以凌提督大肆株连,横加勒索,赚取四千两白银。当时官场的潜规则是,自己赚钱可以,但不能独吞,必须是三七分钱,相关的官员得三分,自己得七分,可以保平安。凌提督该给的钱都给了,唯独忘记自己这位老乡、同族老弟。在凌提督看来,既然是同族,就不应该计较这些,更何况自己官居一品,他才是个七品官,所以没有分钱给凌御史,也没有告诉凌御史自己承办此案赚了多少钱。
凌御史来到京师,给凌提督带了不少礼物,原本期望凌提督能照应自己,却不想凌提督口碑甚差,没有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却害自己总遭人白眼,更没有想到凌提督非但不照顾他,如今他得了利益也不肯分半分,还害自己也遭非议。既然凌提督不肯给自己利益,自己又从他那里得不到任何好处,倒不如反戈一击,让同僚与上司们得知自己与凌提督不是一路人,也可以让人看到他举劾不避亲的义举。于是凌御史便四处调查,得知凌提督办案得到四千两白银之事,便写了弹劾奏章,将凌提督弹劾了。
凌提督得知凌御史弹劾自己,非常恼火,如何能咽下这口气。凌提督是武人,原本想手刃凌御史,然后自刎,与其同归于尽。但凌提督身为一品武职,身边总有谋士,他们不希望凌提督鲁莽行事,认为凌提督应该上疏为自己辩解,更何况宫内还有可信的宦官为内援,凌御史还能反天不成?他能弹劾你,你就不能弹劾他了吗?在谋士的策划下,凌提督四处查证,得知凌御史在福清为知县的时候,也是贪赃枉法,为了行取御史,不惜以重金行贿,而得到御史之后,凭借弹劾的权力,公然向别人索贿,所以凌提督一面为自己辩解,一面弹劾凌御史为奸作弊。
凌御史与凌提督互相弹劾的奏章都送入皇宫,万历帝一看是他们相互弹劾的事情,便将这些奏章留下,不予公布,也不予处理,然后以观时变。这是万历帝处理章奏的惯用手段,却没有想到凌提督见皇帝不理此事,竟然想用武夫的办法解决此事,因此在大朝贺的时候,带上两名亲信,手持铁钩,准备在皇城端门将凌御史打死,却没有想到一铁钩下去,凌御史倒地,周围的文武官员都上来保护凌御史,而皇城卫士将他们拿下。万历帝得知肇事者是凌应登,认为他在皇城之内殴打辱骂御史,扰乱朝仪,实在太不像话,当即下旨将他革职,并且发下他与凌御史的章奏,批示云:“互讦事情,九卿从公会勘,不得狥情庇护。”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相互告讦的事情,由九卿会议秉公勘问,不允许徇情庇护任何人。
所谓的九卿会议,是一种规模较大的会议,参加会议的部门涉及中央所有主要机构,一般由皇帝下令召集,内阁大学士参与。九卿会议所讨论的内容,一般都是各部院衙门不能自决的问题或者是皇帝交议的各种事件。按照规定,六科给事中、十三道御史也要参加会议,他们往往还是主要议论者。在会议上,六科给事中们率先表态,他们认为:“在大朝会上行凶,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凌御史是皇上的侍从之臣,凌提督对他殴打辱骂,就是殴打辱骂朝廷,如果不从严惩治,就无以明朝廷的威严。”十三道御史因为凌御史是他们的同僚,当然也不会落后,纷纷表态说:“凌御史弹劾凌提督的事情还没有落实,却先被凌提督殴打,即便是小人也不会做出这种事,可见凌提督穷凶极恶,应该将他严惩。”科道官们将这些提议呈报给万历帝,万万没有想到万历帝根本就不理睬他们的提议,还说他们多事。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科道官们也不知道其中的原因。
原来,凌提督在京师负责社会治安,当然要在朝中结识一些大臣,更要结识宦官,才能做到朝里有人,宫内有援,他敢于横行无忌,在大朝会上于皇城端门殴打御史,就是因为他有恃无恐。如今凌提督虽然先被罢免官职,但还没有被治罪,完全可以利用这些关系。通过皇帝身边的宦官游说,万历帝并没有认定就是凌提督犯罪,而是认为此事是凌御史与凌提督互相攻讦所致,不能仅仅怪罪一人。在万历帝看来,凌御史与凌提督是同族,发生纠纷,是其族内之事,所以批示九卿会议,主要追究他们互相攻讦的责任,如果一方涉虚,一定要从严处置。
对于万历帝的批示,科道官们颇有非议,其中礼科给事中余懋孳认为:“皇上圣旨讲的是一个‘严’字,而声称凌御史参劾凌提督,凌提督反咬凌御史,是互相攻讦。要知道互相攻讦,是指同类相互攻击,一彼一此,地位相当,没有高下之分。如今御史是监察官员,监察百官是其责,提督只不过是个武臣,在御史监察之下,如今竟然与御史不分高下,如果这样的话,恐怕监察官员说话不再有分量,奸恶小人更加得以横行,如何肃正纲纪呢?”这样质疑皇帝批示的互相攻讦,引起了万历帝的强烈不满,他认为凌御史、凌提督都承认是一族之人,如何不是同类?分明是余给事中强词夺理,所以下令将余给事中罚俸半年,以示惩罚。万历帝没有想到科道官最不怕处分,因为越是处分他们,就越显得他们有铮铮铁骨,不但能因此得到朝野的尊敬,而且可以获得声名,也就有了好前程,所以又有李御史提出:“凌提督身为武官,擅自进入皇城禁地,殴伤凌御史,皇帝却认为他们是相互攻讦,两人都应获罪,这不是按法律办事。”万历帝认为李御史与余给事中结党营私,所以将李御史罚俸一年。
万历帝不容申辩地对科道官进行处置,也引起内阁大臣们的议论,他们认为:“行凶的凌提督还没有被治罪,执法的科道官们却先遭到处分,这是有伤国体的事情。应该先审讯凌提督,将凌提督治罪,再由九卿会勘他们相互攻讦之事。”面对内阁大臣们的提议,万历帝依然是不听,似乎要将此案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就在此时,御史翟凤翀发现凌提督与内廷宦官邢洪有来往,而邢洪四处奔走,要为凌提督免罪。翟御史认为,皇帝的一切政令,大臣不能参与,小臣又不能提出自己的建议,只有宦官在皇帝周围逢迎弄权,所以近来的圣旨都不让内阁票拟,都由宦官传达,号称中旨,这样下去,宦官将会成为口含天宪的专权者,天下将没有皇帝了。翟御史直接指斥宦官,并且影射皇帝任用群小,万历帝当然不能容忍,因此认为翟御史偏向自己同类,阻止对凌御史、凌提督共同议罪的大策,所以将翟御史调到外任。对于万历帝这种处置,内阁及科道官都认为不妥,纷纷上疏劝谏,万历帝就是不听。
既然皇帝已经定下基调,科道官纷纷谏诤,已经是于事无补,所以九卿会议只能按照皇帝的旨意审理。经过审问,凌御史贪赃枉法与通过行贿得到御史职位之事,并没有真凭实据。九卿会议认为,凌御史与凌提督是同乡,又互认是一族之人,因此他受到告讦与殴打,是自找的,应该将凌御史解任,勒令回籍,以示惩戒。而凌提督以妖民案件敲诈多人,又在朝会之日亲自殴打凌御史,险些酿成人命,可见凌提督目无王法,应该发三法司问罪。这种两方均给予处罚的方式,符合万历帝所定的基调,所以万历帝下旨:“凌汉翀照不谨例,冠带闲住。凌应登姑免死,发云南澜沧卫充军。”就这样,凌御史虽然不顾亲族之情,公然弹劾凌提督不法,却因自认是同族,也被革职。凌提督公然在大朝会之时,于皇城用铁钩殴打凌御史,导致凌御史头被打破,昏厥在地,要不是凌御史的家人抢救及时,恐怕凌御史早已经死去。这样目无法纪,仅仅是免死充军,而被他殴打的凌御史也要被处分,是各打五十板,没有是非曲直。这正是:
鼠狐同住原非伴,鹬蚌相持又有人。
此案的凌御史与凌提督,都不是什么善人。行取制度创建之初,还是有严格的选拔考试制度的,所行取的多是有能力、刚正不阿、弹劾不避权贵、为时人所尊崇的人才。在万历以后,政以贿成,官以资进,钻刺成风,官场腐败已经是积重难返,凌御史如果不钻营,怎么能从遥远的福州被行取为御史呢?既然是要行贿,必然要有钱财,可见他贪污受贿也不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再从他到京以后,认同族、攀关系,则可证他不是个安分守己之人。凌提督自幼习武,在家乡无以为生,流寓京师,游走于宦官门下,因为家在苏州,苏州是文化之邦,因此凌提督也粗通文艺,在宦官的推荐之下,参加武举,并且考中武进士,因此官运亨通,很快就升为都督府同知,官居一品,在京师提督巡捕营,主管京师治安,也是一个肥缺。从凌提督与宦官的关系,以及事发之后,有宦官为他奔走说情来看,他也不是善人。只是这两个人相争,各自牵连出许多人。凌御史是言官,科道官是他天然的盟友,所以科道官们纷纷为他鸣不平。凌提督是武官,负责京师治安,结交许多中贵人及王公大臣,故此有人为凌提督奔走游说。两部分人犹如鹬蚌相争,万历帝就是将鹬蚌一起捉到的渔翁。虽然万历帝二十多年不见群臣,并不意味他放弃权力,他常常把臣下的奏疏留中,既不交内阁核议,也不明确表示意见,而是静观其变,一旦他作决定,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万历帝将这起案件定性为互相攻讦,科道官不遗余力地反对,一些大臣也随波逐流,可以说反对的呼声很高。面对这些反对意见,万历帝坚持自己的意见,对不顺从的科道官进行惩处,这是他乾纲独断的表现。自张居正死去以后,已经没有人能左右万历帝的意志了。万历帝不见朝臣,要保证天威不可测,就必须大权独揽,所以他容不得臣下指出自己的不是。凌御史与凌提督是否为互相攻讦,这原本不是什么问题,关键的是臣下竟然敢否定皇帝的意见,也就无怪乎刚愎自用的万历帝毫不客气了。大臣们虽然表面上谏阻,但在君主的淫威之下,还是选择了顺从,完全按照万历帝的意旨办事。这种唯上是从、仅仅按照君主意志办事的方式,是亡国的征兆。(柏桦《明代特批案》)
更新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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