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一桌,九人开溜,剩下我背锅?”重庆这家餐厅的正确应对 !

12月4号晚上,万象城那家“俩室一厅云南厨房”可算是碰上了一出年度大戏。一帮十个人的食客,从下午五点愣是吃喝到了半夜十二点,烤鱼、腊肉、牛肝菌,外加24瓶啤酒,酒足饭饱,一抹嘴,九个人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老板准备收摊时,桌上就剩一位“幸运儿”,这位大哥两手一摊,一脸无辜:“这是朋友组的局,钱得找他要,我哪付得起1262块啊!”

这事儿一出,网上立马炸开了锅。有人心疼这大哥,觉得他就是被“猪队友”坑了,这锅背得太冤;也有人脑洞大开,怀疑这根本就是个“苦肉计”,留下的人负责演戏博同情,好掩护大部队“胜利大逃亡”。

那么问题来了,这九百多块钱的账,真就得让这“留守人员”一个人扛吗?老板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再去大海捞针找那九个“幽灵食客”?

别急,法律早就给老板准备好了“尚方宝剑”。虽然这十个人私下可能说好了AA制,或者谁请客,但在老板眼里,你们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民法典》里有个词叫“连带债务”,听着挺专业,说白了就是:老板有权“逮住一个,要全部的钱”。他可以只告你一个人,法院也能判你一个人把全款付了。至于你和其他九个人怎么分账,那是你们内部的“恩怨情仇”,得你自个儿找他们算去。

法律为啥这么“不讲情面”呢?其实这里面藏着大智慧。

首先,这是为了给老板省心。你想想,让一个餐厅老板,在打烊的深夜,去当侦探,把那九个逃单的挨个找出来,这现实吗?与其让老板费劲巴拉地追讨,不如让在场的食客先把钱垫上,这叫降低维权成本。

其次,这是为了让大家吃得安心。要是每次聚餐,老板都得提心吊胆,生怕有人中途开溜,那这生意还怎么做?难道每桌都得先签个“还款协议”,写清楚谁吃了几口鱼、喝了几瓶酒吗?法律这么规定,就是给所有经营者一颗定心丸,让交易更顺畅。

最后,这也是一种公平的风险分配。谁的朋友谁了解,谁组局谁负责。你同桌吃饭的人是君子还是“老赖”,你心里总该有点数。让你们内部去消化“遇人不淑”的风险,总比让一个毫不知情的老板来承担要公道得多。

当然,如果这帮人不是初犯,而是个专业“吃霸王餐”的团伙,那性质就变了。老板别客气,直接报警!去年湖北就有个团伙,因为多次吃霸王餐,金额一千多块,最后被判了寻衅滋事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算金额不大,也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个几天。

说到底,一顿饭钱,照出的不只是钱包的厚度,更是人品的成色。真正的朋友,是陪你喝酒,更是陪你买单。那些把你一个人留在餐厅面对老板的人,不配称为朋友。而法律,就是那道最坚实的底线,它或许无法帮你甄别谁是真朋友,但绝对能帮你守住最基本的公平与道义。毕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一顿饭的账,总不能让良心和法律一起买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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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8

标签:美食   重庆   餐厅   正确   老板   法律   朋友   食客   团伙   买单   金额   万象   初犯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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