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万元。同时,高建勋(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因对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 同金管罚决字〔2025〕14号 | 内控管理不到位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 2025年8月28日 |
高建勋(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 警告,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 2025年8月28日 | ||
2 | 王坤(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人伤分部员工) | 同金管罚决字〔2025〕15号 | 对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 | 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 2025年8月28日 |
更新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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