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住房公积金,有了新用途!

一直以来,很多人总以为如果不买房的话,住房公积金只能“沉睡”在账户里,

其实最近有住房公积金的人已经迎来一个好消息,住房公积金有了新用途——支持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账户支付购房首付款。

具体是怎么回事?咱们一起来看看:

新房二手房,可用公积金支付

6月以后有多个城市陆续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了该资金的使用范围,其中,有不少城市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我们对此进行了梳理:

山东青岛市:明确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或再交易住房,购房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浙江省杭州市:明确缴存职工在杭州市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可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且全程支持线上办理。

广东深圳:明确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据说目前该举措的实施细则正在起草中。

而且,根据中指研究院距离统计,全国已经有超30个市(区)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新政。

而且,还有地方推出了“公积金可提取交物业费”的政策。比如:

湖南省岳阳市:就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物业费”。

02、申请流程便利

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如何办理流程?如何申请?存不存在资金风险?

咱们以杭州为例,如果购房者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就可以直接在线上进行办理,而且办理流程并不复杂:

第一,先确认自己可用公积金余额,在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之前,需要向开发商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第二,由开发商录入网签合同信息,确定采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第三,购房者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办理页面,按提示填报公积金申请提取金额,公积金支付的资金账户等信息,提交业务申请。

第四,提交申请以后,由开发商提交确认购房网签合同备案,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接到了购房网签合同信息之后,就会联网审核提取申请,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就会将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到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里面。

可千万别小看了这个资金监管账户,根据当地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这个钱全程由银行监管。

如果买房合同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已经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公积金,就会有这个专用账户全额退回到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这样就确保了购房者的资金安全,同时按照这1套指引操作,也大大节省了购房者的时间和精力。

03、公积金使用范围拓宽,门槛继续降低

除了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以外,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在不断拓宽,使用门槛也在降低。比如:

江苏盐城市规定,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缴存人家庭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可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将缴存人需先自行支付房租,然后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模式,调整为直付模式。

缴存人通过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一次性申请后,公积金中心按月将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另外,还有不少地区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公积金还款期限等方式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降低了大家的购房成本。

不过,当前,仍然有不少城市要求公积金办理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建议可以进一步放低门槛,提高居民购房、租房支付能力,以实现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同时,深圳、西安等地已经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也希望更多城市借鉴这种模式,让公积金更好保障更多居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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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23

标签:财经   住房公积金   好消息   用途   公积金   账户   资金   住房   首付   商品房   杭州市   城市   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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