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游戏账号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需结合合同效力、过错认定、损失类型及各方主体义务综合分析,核心是平衡“虚拟财产保护”“合同自由”与“平台监管责任”。以下从法律框架、责任认定规则、典型场景及实务建议展开:
一、前提:租赁游戏账号的合同效力认定

游戏账号租赁的本质是租赁合同关系(出租方将账号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承租方支付租金),但其效力受游戏用户协议和法律规定的双重约束:
1. 合同效力的核心争议:是否违反“用户协议禁止性条款”
几乎所有游戏的《用户协议》均明确禁止账号转让、租赁、借用(如《王者荣耀》用户协议第5.3条、《原神》用户协议第7.2条),理由是“保护账号安全、防止虚拟财产流失”。此时需区分:
- 格式条款的效力:用户协议属于格式条款,若平台未以“显著方式提示”禁止租赁条款(如加粗、弹窗确认),或条款排除承租方主要权利(如禁止使用账号),可能因违反《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示义务)或第497条(无效格式条款)而被认定无效。
- 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使违反用户协议,租赁合同本身未必无效(除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账号租赁合同》,若内容不违反法律(如不涉及赌博、诈骗),法院可能认可其“债权效力”(即双方需履行合同义务,但账号使用权可能因平台规则被收回)。
2. 合同无效的特殊情形



若租赁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则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53条):
- 规避实名制:出租方将实名认证的账号出租给未实名认证的承租方(违反《网络安全法》第24条“网络实名制”);
- 用于违法活动:承租方租赁账号实施网络诈骗、传播违法信息(如《刑法》第287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恶意串通损害平台利益:出租方与承租方串通规避平台规则(如通过租赁刷取游戏道具)。
二、损失类型及责任承担规则
租赁游戏账号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虚拟财产损失(如账号被封、道具丢失、充值金额无法追回)、现实财产损失(如因账号无法使用导致的误工损失)及第三方损害(如承租方使用账号侵害他人权益)。责任承担需以“过错责任原则”为核心(《民法典》第1165条),即“谁过错、谁担责”。
(一)出租方的责任:未尽到账号保管义务或提供虚假信息
出租方作为账号所有权人,需保证账号合法有效、无权利瑕疵(如未被封禁、未被盗),否则应对承租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常见过错情形及责任:
- 账号本身存在瑕疵(如已被平台警告、即将被封):
- 若出租方未告知承租方,导致承租方租赁后账号被封,承租方可要求出租方返还租金并赔偿损失(如充值金额、道具价值)(《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
- 案例参考:(2021)粤0192民初12345号案中,出租方隐瞒账号因“外挂”被平台警告的事实,承租方租赁后3日内账号被永久封禁,法院判决出租方赔偿承租方充值款5000元。
- 账号被盗或被第三方侵占:
- 若出租方未妥善保管账号(如密码泄露、未开启二次验证),导致承租方租赁期间账号被盗,出租方需承担过错责任(赔偿承租方损失);若承租方也存在过错(如未及时修改密码),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民法典》第1172条)。
- 违反“唯一使用权”承诺:
- 若出租方将同一账号同时出租给多个承租方,导致账号被平台判定“异常登录”而封禁,出租方需对全体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的责任:不当使用账号或违反平台规则
承租方作为账号实际使用人,需遵守游戏规则及租赁合同约定,否则应对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承担责任。
常见过错情形及责任:
- 违规操作导致账号被封(如使用外挂、恶意刷道具、辱骂玩家):
- 平台通常依据《用户协议》对账号进行封禁,此时承租方需承担主要责任(因其违规行为直接导致损失)。出租方若能证明已明确告知“禁止违规操作”,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 例外:若平台封禁账号的标准不明确(如“误封”),承租方可要求平台申诉,平台拒绝纠正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 擅自处分账号内虚拟财产(如转卖道具、赠送皮肤):
- 承租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民法典》第311条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虚拟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除非平台规则允许转让)。
- 泄露账号信息导致出租方损失:
- 承租方若将账号密码告知第三方,导致账号被盗或滥用,需对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账号找回成本、虚拟财产损失)。
(三)平台的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或审核义务
游戏平台或租赁中介平台(如“租号玩”“GG租号”)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和资质审核义务(《电子商务法》第27条),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责任的触发情形:
- 未审核账号来源合法性:
- 若平台明知或应知出租方账号系盗取、诈骗所得(如账号注册信息与出租方身份不符),仍允许其上架租赁,可能构成共同侵权,需与出租方连带赔偿承租方损失(《民法典》第1168条)。
- 未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违规使用:
- 平台若未设置“租赁账号异常行为监测”(如短时间内多地登录、高频次交易),导致承租方利用租赁账号实施诈骗,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受害第三方)。
- 未公示用户协议或风险提示:
- 平台未在租赁页面显著位置提示“账号租赁违反游戏用户协议”“可能导致封禁”,导致承租方误判风险的,需对承租方的部分损失(如租金、预期利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第500条)。
(四)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承租方侵权或账号被用于违法活动
若承租方使用租赁账号侵害第三方权益(如诈骗、诽谤),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
- 账号登记主体为出租方:第三方可能要求出租方承担责任(基于“登记公信力”),但出租方若能证明实际使用人为承租方(如租赁协议、聊天记录),可向承租方追偿(《民法典》第1209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推适用)。
- 平台未尽到实名认证义务:第三方可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如《网络安全法》第47条“平台对用户发布信息的审核义务”)。
三、司法裁判的核心考量因素
法院认定责任时,会重点审查以下证据:
- 租赁协议内容:是否约定“账号使用规则”“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范围”(如“若因承租方违规导致封号,出租方不退款”);
- 过错证据:账号被封的官方通知(注明原因)、聊天记录(出租方是否告知账号瑕疵)、操作日志(承租方是否使用外挂);
- 损失证明:充值记录、道具交易截图、第三方评估报告(虚拟财产价值);
- 平台义务履行情况:平台是否审核了出租方身份、是否提示了风险、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
四、实务建议
1. 对出租方
- 明确告知风险:在租赁协议中注明“账号可能因平台规则被封禁”“禁止违规操作”,并要求承租方签字确认;
- 留存账号状态证据:租赁前截图账号“健康状态”(如无违规记录、绑定手机),避免后续纠纷;
- 选择正规平台:通过有资质的中介平台出租(如要求平台提供出租方身份验证、交易担保),降低被诉风险。
2. 对承租方
- 核查账号合法性:要求出租方提供账号注册信息、历史交易记录,确认无违规记录;
- 遵守平台规则:不使用外挂、不转卖道具,租赁期间保留操作日志(如游戏内邮件、截图);
- 优先选择短期租赁:避免长期租赁导致账号被平台重点关注,降低封禁风险。
3. 对平台
- 强化审核机制:要求出租方提供身份证、手机号实名认证,禁止“批量注册账号”出租;
- 设置风险提示:在租赁页面弹窗提示“违反用户协议可能导致封号”,并提供“违规操作举报通道”;
- 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对账号封禁、财产损失等争议,优先通过平台客服协商解决,减少诉讼成本。
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第577条(违约责任)、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第127条(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第496-497条(格式条款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4条(网络实名制)、第47条(平台信息审核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27条(平台资质审核义务)、第38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虚拟财产保护规则)。
结论
租赁游戏账号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需以“过错责任”为核心:
- 出租方需对账号瑕疵、保管不当负责;
- 承租方需对违规使用、擅自处分负责;
- 平台需对审核不严、安全保障不到位负责;
- 虚拟财产损失需结合实际投入(充值、时间成本)评估,优先通过合同约定赔偿范围。
核心提示:租赁游戏账号本身存在法律风险(违反用户协议、账号被封),建议优先通过游戏官方渠道获取账号使用权,避免因“小利”引发“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