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到底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
恐怕很多人都疑惑不已,尤其是对于被催缴过物业费的业主们而言,更不知道该如何与物业相处。
但现在,三条法令新鲜出炉,让以往有些“豪横”的物业公司,突然变得“规矩”了起来。

第一条红线,也是最能戳中业主痛点的:彻底斩断“断水断电”等野蛮催收的黑手。
在过去,这招是某些物业的“杀手锏”。
你不是不交物业费吗?好,我有一万种方法让你日子过得不痛快。最直接的就是给你家断水断电,或者威胁要这么做。

家里有老人孩子要照顾,有工作需要处理,几天没水没电,谁受得了?
很多业主为了息事宁人,只能咬着牙把费交了,哪怕心里对物业服务有一百个不满意。
但现在,新规明确把这定性为违法侵权行为,而且是明令禁止的“高压线”。

法规说得很清楚,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是业主和供水供电公司,物业只是代收代缴费用,根本没权力切断服务。
再这么干,就不是简单的物业服务纠纷了,而是侵犯了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业主一告一个准,物业公司不仅要立刻恢复,还得赔偿损失,面临行政处罚。
这把“尚方宝剑”交到业主手里,物业还敢动不动就拉闸吗?他们不敢了。

因为成本太高,风险太大。
第二条红线,更绝,直接堵死了“梯控”这类变相胁迫的歪路。
“梯控”这玩意儿,大家可能都遇到过或者听说过。
就是物业把电梯系统和你家物业费缴纳情况绑定,你没交费,好,你的门禁卡、电梯卡就失效了,尤其是高层住户,回个家得爬十几二十层楼梯。

这招看似“文明”,实则更恶心人,是一种披着技术外衣的强制手段。它欺负的就是那些腿脚不便的老人、抱着孩子的妈妈、提着重物的上班族。
新规这次把话挑明了:以“梯控”等方式限制业主使用电梯,属于变相的强制手段,同样在禁止之列。
法规认定,电梯是业主共有部分,你交了购房款,就天然享有使用权。物业费是购买服务的费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此为要挟。

“梯控”就相当于这种“软禁”,现在行不通了。
很多小区已经悄悄解除了这种绑定,因为物业心里也打鼓,怕被业主抓住把柄,告上法庭。
第三条红线堪称“定海神针”:服务不达标,成了物业费减免的法定理由。
这一点,可能是最具革命性的变化。

以前业主和物业扯皮,最常见的情景就是:业主说“你服务太差,楼道不扫、保安睡大觉、设施坏了不修,我凭什么交全费?”
物业则理直气壮:“服务是服务,费是费,一码归一码,你不交费就是违约,我先给你停了服务再说!”
业主往往处于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弱势地位。

现在不同了,新规确立了“质价相符”的原则,并且明确,如果物业服务存在严重瑕疵,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比如公共区域卫生长期无人打扫、安防形同虚设、共有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影响使用且经催告仍不维修等,业主有权提出抗辩,并可以依法要求减少物业费。
这意味着,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费缴纳,从过去的“两张皮”,被法律强行捆绑在了一起,形成了一种制衡关系。

简单说,物业费不再是“保护费”,你交钱,不是为了免遭停水停电的罪,而是购买服务。
你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我就可以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要求“打折”支付,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拒付。
这把衡量服务好坏的尺子,部分地交到了业主手中。

物业公司要想顺顺当当收到钱,就得好好琢磨怎么把活干漂亮,而不是只想着怎么催费。
这三条红线,就像三把锁,锁住了物业以往那些简单粗暴的行为。
它们传递的信号再明确不过:物业管理,核心是“服务”,而不是“管理”;物业和业主,是平等的契约双方,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催费手段必须合法合规,服务质量必须经得起检验。这才是小区生态走向正轨的开始。
看到物业突然“变乖”,咱们业主心里当然舒坦了不少。但咱们也得清醒,这种变化,与其说是物业公司的自觉自律,不如说是法律法规的强力约束结果。
毕竟,指望他们一夜之间全部变成“服务标兵”,显然不现实。

甚至有些物业公司正在从“明枪”转为“暗箭”。明面上的断水断电、硬性梯控不敢了,但会不会在其他方面“磨洋工”、“软抵抗”?
比如,对未缴费业主的报修响应更慢,或者在公共资源分配上有所偏向?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
所以,咱们业主现在最应该做的,不是沉浸在“物业终于怕了我们”的短暂喜悦里,而是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用好新规赋予我们的权利。

物业服务合同,以前可能很多业主签了都没细看,现在有必要拿出来逐条研究。
而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的,要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没成立业委会的,业主们也要更团结,建立有效的沟通和监督机制。
比如,针对第三条红线“服务不达标可减费”,我们就需要更较真。

物业打扫卫生,不能只看表面,是不是做到了定期深度清洁?保安巡逻,是不是真的在履行职责,而不是刷手机摸鱼?设施维修,有没有记录台账,响应是否及时?
这些都需要我们业主共同留心,甚至可以通过建立业主监督群,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当我们的证据足够扎实,依据足够充分,在和物业沟通或必要时诉诸法律时,腰杆才能挺得直直的。

新规给了我们底气,但真正的好服务、好环境,最终还得靠我们业主自身的权利意识和行动能力去争取和守护。
物业的“不敢动”,只是一个开始,离真正的“不想动”(指不想动歪心思)和“主动做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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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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