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

新华社8月6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对于规范借调干部,其中指出:

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干部。

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上级机关、单位从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应当聚焦工作急需,从严控制数量。确需借调的,应当经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同意后,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


来源:新华社、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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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7

标签:财经   单位   国办   上级   机关   干部   新华社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党委   若干规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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