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在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婴城社区的“妈妈宝屋”,工作人员笑着接过居民孟女士怀中3岁的孩子,很快带孩子融入同伴游戏。孟女士安心地离开,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以前独自带娃,买菜、办事都得抱着,极不方便。现在社区有托育点,有事把孩子放这儿,孩子也很开心。”孟女士说。
像孟女士这样受益于托育服务的家庭,在山西还有很多。近年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紧紧锚定“幼有所托”这一民生目标,联合11个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推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阵地建设是托育服务发展的根基。2023年,山西省将“每个县建设1所80-150个托位的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列为重点民生实事,新建项目每托位补助5万元(人民币,下同),改扩建项目每托位补助4万元。全省117个县(市、区)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总投资逾17亿元。这些托育机构投入运营后,承担起综合示范和业务指导重任,有力提升了山西托育服务水平。
为了让普惠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山西省在资金支持上持续发力。2024年,将“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托育机构进行补助”纳入民生实事范畴,独立托育机构每月每婴幼儿按500元标准发放补助,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的每月每婴幼儿按300元标准补贴。2025年,更是将普惠托育运营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依托一系列举措,山西省凸显普惠兜底新优势,成功构建起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托育服务体系,全省普惠托位占比高达63.43%。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发展新格局,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开展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的托育服务,并培育出一批本土托育机构品牌。
在坚持示范引领与规范服务方面,山西省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已达41所,并将托育机构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畴,确保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山西省还积极探索医育结合与托幼一体衔接的发展路径,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深度结合,鼓励公办幼儿园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实现托育与幼儿教育的无缝对接。
未来,山西省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各项举措,全方位、深层次推动全省托育服务迈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让更多家庭在普惠托育的阳光下,感受幸福与安心。(郝东亮 刘志峰)
更新时间: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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