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提醒!

关于规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信经营。

二、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运用定价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恶意涨价、哄抬物价。

三、各商场、超市、市场经营者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月饼、酒水等应节商品促销活动时,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提倡节俭、反对浪费,不得出现“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行为。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需妥善保存此类月饼的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核查。

四、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价格。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只标线上价格线下不标价;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各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以及相关服务价格,严格规范景区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六、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请相关经营者对照以上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对不规范价格行为及时整改,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维护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主体及时公开曝光,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来源:赤峰市场监管

编辑:马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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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3

标签:财经   赤峰市   市场   价格   经营者   月饼   市场价格   消费者   自觉   全市   景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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