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岛地处中国台湾岛与日本九州岛之间,由奄美诸岛、冲绳诸岛、先岛诸岛等多个岛群构成,因其扼守中日韩三国海上交通要冲的优越地理位置,自15世纪起便成为东亚海上贸易的关键枢纽,素有“万国津梁”之称,当时琉球商船频繁往来于中国、日本、朝鲜及东南亚各国,形成了繁荣的跨区域贸易网络。

自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遣杨载出使琉球,琉球中山王察度派遣使臣入贡起,双方正式建立宗藩关系,此后数百年间形成了成熟稳定的“册封—朝贡”互动模式:琉球国王继位必须经过中国皇帝派遣册封使亲临册封,方可获得合法统治地位,仅明清两代就有20位琉球国王接受册封;琉球则遵循“两年一贡”或“三年一贡”的定制,向中国朝廷进献硫磺、苏木、漆器等特产,中国朝廷则回赠丝绸、瓷器、茶叶等物资,并对琉球提供政治庇护与文化技术支持,如明初派遣工匠赴琉球传授造船、纺织技艺。
福州柔远驿作为琉球使团驻闽专用馆驿,北京会同馆作为使团入京接待机构,均成为双方官方往来的重要实物载体,相关史实在琉球官方史书《历代宝案》及中国《明实录》《清实录》中均有详实记载。
在明朝初期,琉球群岛分属三国即中山国、山南国、山北国,明成祖朱棣时期,中山国国王察度去世,其子武宁派使者到中国报丧,并恳请大明出兵统一琉球群岛,但朱棣认为琉球偏属海外且物资不丰,将其纳入版图没有太大好处,因此拒绝统一琉球。
明宣宗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国国王尚巴志统一琉球群岛建立琉球王国(其王朝史称第一尚氏王朝),遣使到大明报捷,于是明宣宗朱瞻基正式册封尚巴志为琉球国王,并给琉球王室赐姓为尚,终结了此前琉球人有名无姓的情形。

明朝成化年间琉球内乱,第一尚氏王朝王室在内乱中覆灭,权臣内间金丸成为国王,但他不敢向明朝称自己是篡位,因此他改名尚圆,对明朝谎称自己是尚氏王朝王室成员,请求明朝册封,于是开创了第二尚氏王朝。
明朝万历年间,日本德川幕府派萨摩藩(现今鹿儿岛)入侵琉球国,并掳走琉球国王尚宁,琉球王国被迫臣服于德川幕府,从此受日本萨摩藩控制,要向日本朝贡。
但日本当时惧怕中国追究侵略藩属国的罪名,因此日本德川幕府只暗中接受琉球王国朝贡,在外交体系上还是默许琉球王国为中国藩属国,并向中国称臣朝贡,但实际上当时琉球王国已经成为一国两属时期,即在名义上是中国藩属国,实际上又要向日本朝贡。
19世纪中后期,美国、法国、荷兰三国先后发现琉球群岛,随即三国用武力打开琉球国大门,强迫琉球与他们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由于当时的中国处于晚清时期,根本是自顾不暇,因此琉球求助中国无门,只得被迫与三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并被迫对欧美各国开放那霸港。

同时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国力迅速崛起,开始推行以“征韩侵华”为核心的“大陆政策”,琉球也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日本对外扩张的首要目标。
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单方面颁布诏书,宣布将琉球王国改为“琉球藩”,划归日本内务省管辖,强行将其纳入日本行政体系;1879年,日本进一步实施“废藩置县”政策,正式将琉球改为“冲绳县”,派遣军警接管琉球王宫,将末代琉球国王尚泰及王室成员掳至东京软禁,至此延续500余年的琉球王国宣告灭亡,这一系列殖民吞并行为史称“琉球处分”。
面对国破家亡的危机,琉球统治阶层及士绅群体迅速启动对华外交求援行动,自1876年起,以琉球末代国王尚泰的姐夫向德宏、重臣毛精长等人为首的多批使团冒着被日本截获的风险,分批秘密渡海赴华,通过福建、直隶等地方督抚向清朝中央政府呈递请愿书,反复诉求清廷依据宗藩义务介入干预日本的吞并行为。
在诸多求援使臣中,曾赴中国北京国子监留学的琉球诗人、外交官员林世功,凭借深厚的儒家学术素养、对中琉宗藩关系的深刻认知以及出色的文书撰写能力,逐渐成为求援行动的核心代表人物。

林世功出身于琉球久米村(现今冲绳县那霸市久米区),琉球久米村其实是汉人迁居的聚居地,当初明太祖朱元璋曾派遣工匠赴琉球传授造船、纺织等技艺,林世功正是朱元璋派往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中的林氏后裔,林世功是他的汉名,其大和民族名为名城里之子亲云上。
“闽人三十六姓”一直作为琉球官方指定的外交与文化精英群体,长期执掌琉球对华外交文书的草拟、译介及使团接待工作,世代传承中原汉族文化,是中琉文化交流的核心载体,林世功家族便世代担任琉球王府的“通事”(翻译兼外交文书官)。
林世功自幼在久米村的孔庙学堂接受汉族儒家正统教育,精通四书五经、诗词文赋,1868年,26岁的林世功以琉球王府官费留学生的身份赴北京国子监留学深造,师从国子监祭酒王先谦等著名儒家学者,系统学习程朱理学及经世致用之学,其撰写的诗文因文风典雅、立论精深,获当时国子监官员“有中朝馆阁气象”的高度评价。
1876年,当日本加紧对琉球的侵略、控制、禁止琉球向中国朝贡的消息传至琉球后,林世功受琉球国王尚泰密令,随其姐夫向德宏使团秘密抵达福州,向时任清朝闽浙总督何璟及福建巡抚丁日昌呈递琉球国王亲书的密信,信中详细陈述日本阻断贡道、威逼利诱的侵略行径,明确提出“恳请天朝大皇帝念及宗藩旧情,速发雄师,救我琉球于水火”的核心诉求。

然而此时的清朝正处于严重的内忧外患之中,朝廷内部围绕“海防”与“塞防”展开激烈争论:以左宗棠为代表的“塞防派”主张优先集中兵力平定新疆阿古柏叛乱,收复西北领土;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海防派”则主张重点建设北洋水师,防范日本等列强从海上入侵。
在这种战略分歧下,清廷对琉球问题采取了“以情理相驳诘”的消极应对策略,仅由总理衙门照会日本驻华公使,对日本侵略琉球的行为提出口头抗议,但却拒绝琉球使团入京直接陈情,何璟等人也只能奉旨安抚使团,未敢擅自上报更多细节。
当时何璟曾向林世功询问琉球国王尚泰被掳到东京,琉球国覆灭时,琉球国大臣遭遇如此国难有几人以死殉国,这番话让林世功无言以对,确实当时日本侵略琉球时,琉球国大臣没有以身殉国的人,因此这也为他后来以身殉国埋下了伏笔。
1879年“琉球处分”的消息正式传至中国后,林世功悲愤交加,决心以死相拼推动清廷介入,他与毛精长等使臣商议后,毅然率团冲破日本驻闽领事馆的监视北上,抵达北京后便持续向总理衙门、礼部等核心机构反复陈情。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林世功先后九次向大清总理衙门递交请愿书,详细阐述日本吞并琉球的非法性及琉球对中国东南海防的战略价值,为了能见清朝重臣当面陈词,他甚至在寒冬腊月身着破旧的琉球官服,连续数日守候在东华门外,见到朝廷官员便跪地叩头陈情,额头多次磕破流血。
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在致总理衙门的密函中,曾这样描述对林世功的印象:“琉球使臣林世功,虽属小国之士,然其忠君爱国之心,不下华夏之臣,忠义可嘉”,但紧接着又无奈表示:“然我朝海防初建,北洋水师仅有蚊炮船数艘,远非日本联合舰队之敌;新疆之乱未平,大军西征耗资巨万,国库空虚,实难再兴兵海疆,与日本兵戎相见。”(出自《李鸿章全集·信函卷·光绪六年八月十二日致总理衙门函》)。
李鸿章的这番话精准揭示了清廷当时的战略困境,新疆阿古柏叛乱得到沙俄支持,若不及时平定可能导致西北领土丧失;而北洋水师建设刚刚起步,舰船、火炮等核心装备均需从西方采购,短期内不具备与日本抗衡的实力,在这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权衡下,清廷最终对琉球求援采取了拖延敷衍的态度,这让林世功的外交抗争陷入绝境。

1879年6月12日,李鸿章被林世功等琉球复国人士的诚恳态度打动,他在天津与美国前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会晤,李鸿章恳请格兰特以美国名义调停日本侵占琉球问题,格兰特慷慨答应。
后来格兰特到日本东京先后拜访明治天皇和首相伊藤博文,格兰特认为日本如果完全侵占琉球群岛属于是在与中国通商互市的道路上设置了障碍,格兰特建议日本和中国共同瓜分琉球群岛,也就是后来史称的“琉球处分”方案。
于是1880年3月份,日本正式向中国提出将琉球群岛北部和中部划归日本管辖,琉球群岛南部划归中国管辖,作为交换,中国要给予日本在贸易中享有最惠国待遇。
为此清朝派代表与日本代表先后进行了八次磋商,并于10月28日起草了《琉球条约》。
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认为日本有这么好心,已经完全吞并琉球还想着跟中国瓜分?日本人当然不会有这么好心了,因为日本提出的将琉球群岛南部划分给中国完全是糊弄人,因为琉球的经济中心都在中部和北部,南部地区人口不到3万余人,土地不能说寸草不生吧,也是非常贫瘠,而日本用琉球南部的劣质土地资源换来在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那简直是占了大便宜,所以日本才会提出这种瓜分方案。
由于清政府当时已经准备完全放弃琉球了,可是看到日本如此瓜分方案能保全天朝上过的脸面,于是就心动了,当即就准备与日本正式签订《琉球条约》。

但中日草拟的《琉球条约》内容被林世功等琉球复国人士看到后,无不义愤填膺,他们极力向清政府建议不要签订这份条约,并一再向清政府表示琉球群岛南部地区十分贫瘠,根本无法使琉球国复国,再有就是清政府如果与日本签订了这个条约,还给予了日本最惠国待遇,反倒让日本占了便宜。
而且林世功迅速研判出日本的野心,他认为该方案不仅将导致琉球国土被永久分割,南部地区的贫瘠条件更无法维系琉球的民族存续,实质上是日本彻底吞并琉球的“合法化”手段。
最后时刻林世功再次向清政府上书,他写了《以死乞师疏》,从三个维度系统阐述了反对中日签订《琉球条约》理由。
其一,宗藩伦理维度,强调“琉球自明朝洪武年间归附天朝,五百余载恭顺不渝,天朝素以仁政抚藩属,今若弃之不救,恐失天下藩属之心”;
其二,国防安全维度,明确指出“琉球位居东海要冲,北连日本,南接台湾,若为日本所据,则东海门户洞开,他日日本必以琉球为跳板,窥伺闽浙,后患无穷”,精准预判了琉球对中国的战略价值;
其三,谈判策略维度,分析“日本方强,然其吞并琉球之举未得世界列国承认,若天朝坚持不允,联合列强调停,或可挽回局势,分岛则正中其下怀”。
撰写完成后,林世功召集留在北京的琉球使臣共同传阅疏文,众人无不痛哭流涕,毛精长等使臣劝其“留得性命,方有后续之望”,但林世功已下定决心以死明志,他对同僚说:“吾辈数载求援,终无成效,今若坐视分岛,何面目见琉球百姓于地下?唯有以死相谏,冀天朝悔悟”。

1880年11月20日清晨,林世功身着琉球王府特制的青色官服,头戴明朝制式乌纱帽,手持《以死乞师疏》及预先写好的绝命诗,独自前往位于北京东堂子胡同的总理衙门。
在向值班官员递交疏文后,林世功并未离去,而是在总理衙门大堂前的石阶上高声朗读疏文核心内容,向围观的官员及北京民众陈述琉球亡国之痛与日本侵略之恶。当读到“琉球君臣百姓,生不愿为日本人,死不愿为日本鬼”时,林世功突然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刀,当众自刎殉国,鲜血瞬间染红了总理衙门的青石台阶,时年38岁。
林世功在临死前预先撰写的绝命诗“古来忠孝几人全,忧国思家已五年。一死犹期存社稷,高堂专赖弟兄贤”,既体现了儒家“忠孝两全”的伦理追求,他五年来在中国奔走求援未能尽孝于父母,只能托付兄弟照料,又彰显了“以死殉国”的民族气节,成为其爱国精神的集中写照。
林世功的殉国行为并非一时冲动的情感宣泄,而是其在历经五年求援无果、外交途径彻底失效后的深思熟虑之举:他深知清廷在内外交困下对琉球问题的犹豫态度,希望以“死谏”这种最激烈的方式,唤醒清廷对琉球问题的重视,同时向国际社会昭示琉球民众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决心。当
时在场的清朝总理衙门章京袁昶在日记中记载了这一震撼场景:“琉球使臣林氏,持疏叩阙,读毕自刎,血溅丹墀,观者无不骇叹,皆言其忠烈。”
林世功殉国事件在晚清官场引发强烈震动,总理衙门立即将此事奏报光绪皇帝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在阅读《以死乞师疏》及相关奏报后,感叹“此乃海外孤臣,忠勇可嘉”,随即颁布谕旨,命总理衙门从国库拨银二百两为林世功治丧,并特别指定将其安葬于通州张家湾琉球使臣墓地。

该墓地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是明清两代朝廷专为客死中国的琉球使臣、留学生及商人设立的专用安葬场所,现存明万历至清光绪年间琉球使臣墓碑13座,是中琉宗藩关系长期存在的重要物质遗存。
治丧过程严格遵循琉球丧葬礼仪与清朝官员丧仪相结合的规制,由总理衙门会同顺天府共同操办,琉球使臣毛精长等人全程参与,墓碑由清廷工部监制,刻有“琉球国陈情通事林世功之墓”字样,至今仍清晰可辨。
从历史影响来看,林世功的殉国虽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琉球被日本实际控制的结局,但在法理层面和政治层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一,法理层面,清廷因林世功殉国事件深刻认识到“分岛改约案”的舆论风险与政治危害,原本倾向接受方案的李鸿章也在《致总署论琉球事》中表示“林氏以死相谏,若再允分岛,恐招天下非议”,最终清廷明确拒绝在“分岛改约案”上签字,使得日本的吞并行为始终缺乏传统宗主国的正式承认,为现代琉球主权归属问题留存了重要的法理依据。依据近代国际法“条约必须经缔约国正式批准方可生效”的核心原则,未获得中国签字批准的“分岛改约案”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这一史实成为当代研究琉球问题的核心法理支点;
其二,政治层面,林世功的殉国事迹通过《申报》、《万国公报》等中外媒体传播,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琉球问题的关注,西方列强驻京公使纷纷向总理衙门询问事件详情,日本的殖民吞并行为遭到部分西方舆论的批评;
其三,精神层面,林世功的忠勇事迹成为琉球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被琉球遗民世代传颂,其诗文与疏文被整理成册在琉球民间秘密流传,成为维系琉球民族认同的重要文化载体。

2023年10月,琉球群岛地区领导人玉城丹尼率团访华期间,专程前往张家湾琉球墓地祭拜林世功,这一外交活动具有鲜明的历史记忆传承意义。
祭拜仪式严格遵循琉球传统礼仪:玉城丹尼一行手持琉球传统祭祀器具,向林世功墓敬献米酒、水果等祭品,由琉球传统乐师演奏《镇魂曲》,玉城丹尼在墓前发表讲话时,引用林世功绝命诗中“一死犹期存社稷”的诗句,强调“林世功先生的忠勇精神是琉球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连接琉球与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纽带”。这一活动被中外媒体广泛报道,成为近年来琉球地区与中国文化交流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日本政府对此次祭拜活动表示强烈反对,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提出“抗议”,声称“琉球(冲绳)是日本固有领土,相关活动涉及主权问题”,但这一立场缺乏充分的历史依据和国际法理支撑。
从历史依据来看,琉球自1372年起便与中国建立宗藩关系,直至1879年被日本非法吞并,期间500余年从未成为日本领土,日本的“固有领土”说辞与历史事实严重不符;从国际法依据来看,二战后签订的《开罗宣言》中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波茨坦公告》更是进一步明确“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两份国际文件均未将琉球群岛划归日本。
1972年,美国虽然在未获得中国及琉球民众同意的情况下,与日本签订《美日冲绳返还协定》,擅自将琉球群岛的“行政权”移交日本,但在协定序言中明确声明“本协定不涉及琉球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这一立场至今仍是美国政府的官方态度,进一步佐证了琉球主权问题的未决属性。
而且就国际法来说当时清廷未签署“分岛改约案”的史实,结合二战后相关国际文件的规定,日本已经违反了国际法中“历史主权”、“非法占有”、“民族自决”等条例。
在联合国原住民问题常设论坛就多次收到琉球原住民代表的请愿书,诉求“尊重琉球历史文化认同,保障原住民基本权利”,林世功的抗争事迹常被作为琉球民族精神的象征在请愿书中提及。
对于中国而言,现今的中国更应该在联合国上为保障琉球原住民权利而发声,毕竟当年是中国无力保障琉球,欠了琉球原住民一个国家。
更新时间: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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