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者使用他人账户炒股4年未申报,遭“惩罚性”罚款

又见基金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罚。值得注意的是,被罚者未按规定申报行为竟持续4年之久。上海证监局最新披露,针对夏某婕作为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的违法行为,该局决定对夏某婕处以3万元罚款。经查明,夏某婕于201X年X月入职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系基金从业人员。2020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夏某婕控制使用“陈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基金管理公司申报。罚单显示,夏某婕,女,199X年X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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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4

标签:财经   惩罚性   业者   账户   基金   浦东新区   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   上海市   住址   上海   来源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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