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京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目前,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学前一年免保教费的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中,出台后会及时转发到各幼儿园。
政策要求
当前,没有在公办幼儿园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因未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学籍,将不能享受免费政策。为让全市所有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请家长朋友选择公办幼儿园或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见附件)报名入学并建立学籍。
另根据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幼儿园保教费原则上按月收取,经儿童家长和幼儿园同意的,幼儿园可按季度收取。不得跨季度收费,建议家长一次性缴纳保教费不要超过一个季度。
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范围
此次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幼儿园大班所有适龄儿童,既包括公办幼儿园,也包括民办幼儿园;既包括城市幼儿园,也包括乡村幼儿园,让所有在园大班儿童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保教费免除标准
《意见》明确,按照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对公办幼儿园儿童原来收多少,现在就免多少;对在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民办幼儿园所在地的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举例:比如某个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是每人每月800元,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500元;政策实施后,公办幼儿园大班儿童就不用再交保育教育费了,民办幼儿园大班儿童只需交差额部分,也就是300元。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请广大家长以国家政策和官方资讯为准,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谣言,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责任编辑:李京兰
更新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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