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济南市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发文,将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0日。补贴金额按购房价款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根据政策,凡在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出售济南市自有住房,并在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自2025年6月1日(含)起在济南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按规定申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通过“爱山东”APP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模块进行线上申领。操作时需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银行卡等必要材料,在线提交申请表。请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记者:罗晓飞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
更新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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