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广州的书摊上突然出现了一本奇书。
书名叫《摩登情书》。
封面是个女子,浓妆艳抹,穿着时髦,一手撑腮,一手握笔,看起来像是在调笑,又像在挑衅。
更惊人的是书里的内容,她在里面写道,自己和三千多个男人有过“纠葛”,还把许多人的情书原封不动地附了上去,名字、单位、身份,全都不遮不掩。
有人骂她不要脸,也有人说她胆子太大,但没人能无视她。
因为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当时广州有名的“红花教主”余美颜。
她曾两次被丈夫休弃,三次被人赶走,却依然活得风风火火。
有人把她当作“祸水”,也有人把她当传奇。但她始终是她自己,从来没低头过。
她这一生不长,只活了28年。
但就像一场烈火,把整个民国的遮羞布都点着了。
1900年,余美颜出生在广东台山一个商人家庭。
她的父亲做典当生意,家里条件不错,母亲读过书,很注重女儿的教育。
从小,余美颜就学中英文,读的是《古文观止》,背的是莎士比亚,气质和见识远胜同龄人。
那时候的广东,已经开始受一些西方影响。她敢穿泳衣参加运动会,敢一个人坐火车去广州,敢在公开场合讲英文。
很多人看她不顺眼,也有人偷偷羡慕她的洒脱。
她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线里,是在台山县的一场游泳比赛上。
那天她穿着洋气泳装,一头乌黑长发,身形婀娜。
观众席上不少男士,看她一眼便移不开目光。
其中就包括了她的第一任丈夫谭祖香。
谭家也是做生意的,两家门当户对,很快,两人就成了夫妻。
婚后最开始的日子还算过得去,丈夫见多识广,对她也算体贴,但婚后不久,谭家生意出了问题,谭祖香只能远赴美国去打拼。
余美颜想跟着出国,但公婆坚决不同意,说一个女人出远门太不像话。
丈夫走了,婆媳矛盾也越闹越大。
她受不了,就去了广州散心,结果刚到就被当作刺客抓了进去,只因穿着前卫,说话利落,被当时的警察误会是可疑人物。
虽然她很快被保释出来,但这事在老家传得沸沸扬扬。
婆家觉得她“丢人现眼”,逼着儿子写下休书。她的亲爹也气得不行,把她送到了“习艺所”,类似女子教养所的地方。
这一年,她才18岁。
在习艺所里,余美颜学会了缝纫、洗衣、做饭,但她学得并不情愿。
一年后,她走出习艺所,娘家不愿她回来,夫家更不可能收留她,她只好靠自己谋生。
广州的夜晚,灯火通明,歌舞升平。她就这样一步步走进了那些娱乐场所。
她穿着入时,举止大胆,说话一针见血,很快就吸引了一群有钱有闲的男人。有公子哥儿为她买楼买车,有小开为了她大打出手。
她没有回避,也没有装乖,别人送她东西,她就收;有人表白,她就笑着应对。
有小报给她起了个外号“红花教主”。意思是,哪儿有她,哪儿就有热闹。
后来,香港一个有钱商人看中了她,把她接回家当二房太太。
但婚姻这事,她终究不适合。
她还是那样穿着出门、夜夜歌舞,商人丈夫受不了,很快也休了她,还登报声明:“余氏放荡不羁,挥霍无度”。
第二次被休,她已经不再伤心。
她说:“既然这个社会容不下我安稳过日子,那我就活得潇洒点。”
最让余美颜出名的,是她做了一件没人敢做的事,把自己的人生写成了一本书。
1925年,她被南海县长的儿子看上。对方不仅与她同居试婚,还为她花了两万多大洋。
但事情曝光后,县长一家逼她离开,县长太太甚至要求她把钱一分不少地还回来。
余美颜咬咬牙,真的凑够了两万大洋,可当她把钱送上门时,对方却反悔了,还想以“卖淫罪”把她送进牢里。
这一次,她彻底死心了。
她关起门来,把这些年的经历一笔笔写下来,写她遇过的男人,写那些热烈又虚伪的感情,甚至把情书原文也附上,名字一律不改。
1927年,这本名叫《摩登情书》的书正式出版。不到一个月,全广州都知道了余美颜的名字。
有人说她是“民国第一淫妇”,也有人说她“揭开了男人最怕被揭的那层皮”。
她在书里写:“我不后悔这些经历。我只是活过、爱过、受过伤,然后,把它写下来。”
那一年,她27岁。
写完书之后,余美颜其实累了。
她厌倦了夜夜笙歌,也对男人的花言巧语彻底失望,她想要安静,就去了寺庙出家做了尼姑。
但清净的日子并没能维持多久。
过去追求她的人,有的还跑到寺庙来纠缠,有的甚至想旧情复燃。
庙里的人看不过去,把她请走了。
她又一次无家可归。
1928年,余美颜登上了一艘从香港开往上海的轮船。途中,她一直闷闷不乐,整天不说话。
船靠近目的地时,她悄悄走到了甲板边,转身跳进了大海里。
她没有留下遗体,只有几封写了一半的信,还有几页新的书稿。
她没能完成第二本书。
#头条深一度#
更新时间: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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