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权刚刚建立,主要任务是巩固政权,再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处理罪犯尤其是战犯问题被暂时搁置起来。50年代中期,国家政治经济秩序基本建立,处理战犯问题被提上议程。党中央立足当时的国际国内大局和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酝酿、推动并成功实施了新中国的特赦政策。对于特赦释放的战犯,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对他们走出监狱后的生活、工作、医疗等都进行了合情合理的安排。新中国特赦战犯为正确处理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殊矛盾创造了成功范例,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特赦背景及政策的出台
1949年至1959年,新中国成立后十年间,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完成了土改、镇反、三反五反、抗美援朝及反右斗争,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虽然有的工作出现了失误(如反右扩大化),但经过这十年的努力,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和外交等各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经济复苏,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在对敌斗争方面,中国大陆已全部解放。关押在全国各地的战犯在经过十余年的劳动改造及悔过自新教育后,大多数人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改恶从善的实际表现。很多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为国家、人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以赎往日犯下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如能特赦一批确已改恶从善的战犯,将有助于孤立、动摇和瓦解境内外的反动分子,缓和同台湾当局的关系,加强台湾与大陆的联系。于是分期分批释放一批确已改恶从善的战犯的问题便提上了议事日程。
早在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曾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政策,总的精神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国内战犯一个不杀,连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不能帮助除四害,四不能强大国防,五不能收复台湾。
时任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也就分期分批释放国民党战犯及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工作,进行积极的谋划。1956年1月30日,他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的号召。当天,他在陆定一起草的《为配合周恩来同志在政协所作的政治报告向台湾展开相应的宣传工作问题给中央的报告》中作了“政协会后,可放十几个战犯看看”的批示。
为慎重处理释放战犯的问题,1956年春,中共中央在向我党政军群等系统征求意见的同时,也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求意见,进行政治协商。3月14日,在全国政协常委二届十九次扩大会议上,与会人员着重讨论了周恩来关于释放战犯的提议。随后,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分别作了关于战犯问题的专门报告。周恩来根据毛主席对国内战犯“一个不杀”的方针及采取惩办和宽大相结合、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政策作了发言,具体说明了这一重大决策的目的、方针和步骤。同时对战犯释放后的生活、工作安排等,也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中共中央成立了由罗瑞卿、孔原、徐冰、徐子荣组成的“处理战犯专案小组”,抓紧开展工作。当时,根据中央规定的战犯标准,对关押在全国各地的战犯逐人进行审查核实,共列出战犯926名,其中军队系统736名、政府系统46名、党务系统27名、特务系统117名。同时积极对这些人员进行思想转化工作,如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我党的相关方针政策,学习《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人民公敌蒋介石》等书籍,以及其他有关理论报刊和参考资料;此外重点是要摆正这些人对人民公敌蒋介石的态度,提高他们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
为配合理论学习,管教部门还分期分批组织战犯走出监狱,到东北、天津、武汉、上海等地参观,让他们目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以促进其思想的转化。与此同时,我党还委派部分有较大影响的原国民党起义将领及爱国民主人士,如张治中、傅作义、程潜、邵力子、章士钊、蒋光鼐、郑洞国、侯镜如等,前往功德林监狱看望战犯,宣讲民族大义,介绍祖国的美好前程,做说服开导工作。通过长期的、多方面的锲而不舍的工作,一些过去与人民为敌的战争罪犯一步步被改造成了新人。
1959年9月8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特赦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犯和普通刑事罪犯的建议》。9月14日,毛泽东代表中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该建议。9月15日,毛泽东邀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文化教育界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座谈会,通报并征求对特赦问题的意见。关于特赦条件,毛泽东说:“凡是改好了的,我们赦免。按照宪法,叫特赦,不是大赦。”关于为什么要实施特赦政策,毛泽东说,主要是又经过几年的发展,“人民自己站起来了,人民有神气了,问题是人民问题”。
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讨论并同意毛主席的建议,通过了《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罪犯的决定》。同日,刘少奇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从这次至1975年,中国政府先后分七批次特赦释放在押的国民党及伪满洲国、伪蒙疆政府的战犯,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政府改造战犯的胜利实属“旷世奇事,人间奇迹!”关押在功德林的战犯得知将被分批特赦释放的消息后,万分激动,还给毛主席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他们对党、对毛主席和人民政府让他们重获新生的感激之情。
特赦释放战犯
1959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各地的战犯管理所召开了特赦释放大会,宣布这次特赦释放的战犯名单,发放了特赦通知书。一些战犯接过特赦通知书时,喜极而泣,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此次共特赦的战犯33名:属国民党系统的30名,包括徐州“剿总”中将副总司令杜聿明、第二“绥靖”区中将司令兼山东省政府主席王耀武、第四十九军中将军长郑庭笈、川湘鄂边区“绥靖”公署中将主任宋希濂、天津警备司令部中将司令陈长捷、东北“剿总”第六兵团中将司令卢浚泉、第十八军少将军长杨伯涛等;属伪满洲国的3人,包括伪满洲国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等。
溥仪接过特赦通知书
1960年11月28日,特赦释放第二批战犯50名:其中属国民党系统的45名,包括东北“剿总”副司令范汉杰、第二“绥靖”区中将副司令李仙洲、第三军中将军长罗历戎、第四十一军中将军长胡临骢、第六十六军中将军长宋瑞珂、第九十六军中将军长陈金城、“国防部”保密局云南站少将站长沈醉等;属伪满、伪蒙系统的5人。
1961年12月25日,特赦释放第三批战犯68名:属国民党系统的61名,包括第九兵团中将司令廖耀湘、第六十二军中将军长兼天津防务区副司令林伟俦、第四十八军中将军长张鸿文、第七兵团中将副司令何文鼎、第十三兵团第九军中将军长黄淑、第七十三军中将军长韩浚等;属伪满系统的7人,包括伪满洲国外交部大臣阮振铎等。
1963年4月9日,特赦释放第四批战犯35名:属国民党系统的30名,其中包括第十五“绥靖”区中将司令康泽、第四十七军中将军长严翊、第五十五军第七十四师中将师长李益智、第二十四军军官总队中将总队长高建白、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中将副长官孙渡、第七十军少将代军长邓军林等;属伪满、伪蒙系统的5人,包括伪蒙疆政府主席、伪蒙古军总司令德穆楚克栋鲁普等。
1964年12月28日,特赦释放第五批战犯53名:属国民党系统的45名,包括第七“绥靖”区上将司令兼四川省政府主席王陵基、西康省保安司令部中将副司令王靖宇、第六集团军中将副总司令梁培璜、第八兵团中将副司令曹天戈、第一二五军第一八三师少将师长王光伦、第一〇七军第二六一师少将师长孙玉田等;属伪满、伪蒙系统的8名,包括伪蒙疆自治政府副主席、伪蒙古军上将副总司令兼第一军军长李守信等。
1966年4月16日,特赦释放了第六批战犯57名:属国民党系统的52名,包括第七十九军中将军长方靖、江阴要塞中将司令孔庆桂、第三军中将副军长杨光钰、“国防部”中将部员杨安铭、第一二四军少将副军长伍重岩、第一二七军少将副军长李德生等;属于伪满、伪蒙系统的5名,包括伪满洲国经济部大臣于静远等。
1975年3月19日,特赦释放第七批战犯。这次特赦距离第六次特赦有九年之久。这是因为第六批战犯被特赦释放后,“文革”开始了。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指出:“这场革命是与国民党斗争的继续。”因而停止了特赦国民党战犯。直到1974年12月,毛泽东才又指示特赦释放第七批战犯。
1975年1月中旬,第四届人大召开。2月25日,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将293名战犯列入名单,其中13名罪行严重的不能被特赦。2月27日,毛泽东作了批示,“一个不杀”,“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在具体政策和待遇方面特别交代,“放战犯的时候要开欢送会,请他们吃顿饭,多吃点鱼、肉,每人发100元零用钱,每人都有公民权”。1975年3月19日,第七批共293名战犯获得了特赦:属国民党系统的290名,包括第十二兵团中将司令黄维、第十三兵团中将副司令李九思、豫鄂皖边区“绥靖”总司令部中将总司令庄村夫、徐州“剿总”前进指挥部中将副参谋长文强、晋陕边区挺进纵队中将司令宋清轩、第五十一军中将军长王秉钺等;属伪满、伪蒙系统的3名。至此,关押在各地的国内战犯全部获得特赦释放。
特赦释放在押的全部国内战犯后,各方反映良好,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同年9月9日,根据毛泽东“建议一律释放”的批示,对当时全国关押的1.4万多名以历史罪判刑改造和刑满留场劳动就业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特人员,很快全部予以特赦释放。
因人而异 妥善安置
党和政府对分期分批特赦释放的国内战犯,不是一放了之,不管不问,而是在释放的同时,便对他们走出监狱后的生活、工作、医疗乃至家庭婚姻等,都作了合情合理的安排照顾。中央明确宣布:对所有特赦人员,都给公民权;有工作能力的,安排适当的工作;有病的和我们干部一样治,享受公费医疗;丧失工作能力的,养起来;愿意回台湾的,可以回台湾,给足路费,提供方便;去了以后愿意回来的,我们欢迎。
为使被特赦释放的战犯尽快适应新生活,融入社会,党和政府对他们多关怀、多鼓励、多照顾,尽量解决其实际问题。1959年12月1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以黄埔军校老师的身份,亲切会见了首批特赦的杜聿明、王耀武、曾扩情、宋希濂、陈长捷、杨伯涛、郑庭笈、邱行湘、周振强、卢浚泉和爱新觉罗·溥仪11人,这些人中大部分是当年黄埔军校的学生。参加会见的还有副总理陈毅、副总理习仲勋,以及张治中、邵力子、傅作义和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有关负责人。周总理同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客人一一握手后,示意大家坐下,与他们亲切交谈。杜聿明检讨说:“学生对不起老师,没有听老师的话,走错了路。”周总理回答说:“这不怪你们,怪我这个当老师的没有教好。”周总理还关切地询问了他们的身体及家庭情况。见坐在一旁的末代皇帝溥仪一直沉默不语,周总理便同他谈起了满族的风俗礼节,这样话就多起来了。陈毅副总理风趣地说:“当年在北平读书时,总想见见皇帝啥样子,今天终于近距离见到了。”众人听后都笑了。
在轻松风趣、亲切和谐的气氛中,总理把谈话转入了正题。他勉励大家加强思想改造,站稳民族立场和劳动人民立场,好好学习毛主席著作和马列主义,培养劳动观、集体观,做一个好公民。希望他们相信党和政府特赦后一定会信任大家,发挥大家的力量。随后又作了如下安排:近两个月大家可以先回家看看,或接眷属来北京都可以。两个月后再考虑安排大家的工作。接着张治中、傅作义等也讲了话,现身说法,勉励大家要衷心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摒弃旧我,重新做人,过好后半生。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安排,分期分批特赦释放的战犯一律由各级党的统战部门负责管理。根据其个人所长及意愿,多数人被安排从事文史资料工作,担任全国政协和各省市政协的文史专员、秘书专员和参事等职务;其中有些人还担任了重要职务,如杜聿明、宋希濂、范汉杰等,曾被选为全国政协常委;还有一批人被安排为地方政协委员、常委。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报效国家。不少人以十分严肃的态度积极撰写回忆录及重大事件亲历记等文章和专著,解开了不少历史谜团,较好地发挥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作用,留下了一笔笔十分珍贵的历史财富。另外还有不少人参与了对外交往活动:参与接见外宾,同台湾亲朋故旧书信交往,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贡献力量。
为使特赦释放人员全身心投入到新工作中,免除其后顾之忧,全国政协和统战部门领导还十分关心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婚姻状况:全家人是否团聚了?在外地的妻子儿女是否来北京了?有的人妻子已亡故或已离婚,是否有重组家庭的愿望?当得知郑庭笈的妻子冯莉娟因顶不住思想压力,与郑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并未再婚后,有关领导便将她调到郑庭笈工作单位的打字室工作,方便二人联络感情,很快他俩便复婚了。经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和杜聿明本人的努力,他的妻子曹秀清从美国回到大陆定居,夫妻久别重逢,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为使杨伯涛夫妻早日和子女团聚,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有关部门,为其一家五口办妥了落户北京的手续。另外,溥仪及王耀武、宋希濂、沈醉等,在政协和统战部领导及热心人的关怀、帮助下,均先后再婚,重组了新家。
不过也有少数特赦释放人员的命运一波三折,结局令人感慨。1975年最后一批特赦释放人员中的王秉钺、陈士章、蔡省三、周养浩、王云沛、段克文、杨南、赵一雪、张铁石、张海商十人,申请去台湾与家人团聚。他们的申请很快得到了大陆方面的批准,并顺利办妥了赴香港中转的手续。启程前我方还向他们重申了有关政策:以后打电话、发电报、会亲友、见记者、发表谈话等,一律顺其自便;同时还为他们定制了新衣,发给了足够的路费,并指定香港中国旅行社负责照料他们在香港的生活起居。但台湾当局却认为这是中共的“统战阴谋”,认为这些人是“共谍”“统战分子”,拒不接纳他们回台湾。由于台湾当局的百般阻挠,这十人终究没有实现回台湾与亲人团聚的愿望,只好另找出路:其中四人去了美国,两人留香港,三人重返大陆,一人在香港自杀身亡。
(作者:徐德瑞;来源:炎黄春秋杂志社)
更新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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