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气象局了解到,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7月22日12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据自治区气象部门预测,7月23日起,我区大部地区将再次迎来明显降水天气。大部地区过程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按照要求,自治区启动防汛和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未来形势分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于每日8时向自治区防指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如发生突发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 石向军)
更新时间:2025-07-24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