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海关获悉,5月23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包头市开展进口铜精矿“口岸+目的地”联合监管试点。
据了解,进口铜精矿“口岸+目的地”联合监管模式即企业采取“一体化申报”模式在包头海关报关,试点企业可选择在货物到达二连铁路口岸后直接开展放射性检测,合格后提离口岸直达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再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其他检测项目等目的地检验。
包头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对矿产品进行检测。(资料图)
包头海关监管三科科长王宏焱说:“试点落地后,包头海关将对进口铜精矿‘口岸+目的地’联合监管实行‘一次申报,两段布控、分段检验、快速通关’的模式。大幅缩短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帮助企业节省了反复倒装产生的运输成本,极大地提升了通关效率。”
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资料图)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格日勒图
新闻编辑:赵敏
更新时间:2025-05-2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