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农商银行被罚70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分行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70.40万元。

经查,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许某、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科员李某二人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时任该行副行长许某、时任该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郭某霞二人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上述人员均被罚款1.5万元。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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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1

标签:财经   曹县   山东   银行   商业银行   菏泽市   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   大河   义务   总经理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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