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需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后,符合变更条件的,可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重新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相关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
制定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三、
主要内容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后,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即重新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申请变更时公积金贷款正常,无欠缴和逾期贷款。此业务办理当月须正常还款,业务办理后次月生效。公积金贷款存续期内仅限申请一次。
四、
其他
上述政策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由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5-12-0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