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深圳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启动 将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负面清单等制度

中国网6月12日讯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意见》明确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顶层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新途径新场景新载体、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重要举措,一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二是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完善便利人员流动的配套机制。四是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和交流合作。

李春临介绍,《意见》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从改革举措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出发,注重经济领域改革和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推出取向一致、相互配合的举措。从强化产、学、研、用各环节集成的角度,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等;从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推出了深化金融市场等改革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意见》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和堵点,推动关联环节协同放权和协调支持。围绕当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分割确权难、考核机制不健全、转化效率低等关键问题,从赋权、考核、转化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深化探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方面,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考核和审计。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在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方面,在深圳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推广“先赋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李春临表示,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我们还充分考虑了深圳发展先行一步、改革场景丰富、率先突破条件好等特点,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治理模式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探索性举措。比如,先行适用国际贸易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等电子单证,探索依托电子提单开展抵押融资等业务;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等。这些改革任务具有明显的首创性和引领性特点,相关探索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作为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头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广东省、深圳市,在完善和巩固2020年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共同推动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李春临说。

编辑:赵晓雯

编审:魏婧 王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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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4

标签:财经   科技成果   深圳   中国   负面   清单   职务   制度   机制   意见   交易所   举措   领域   科技   人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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