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平常的馒头,竟成为保险理赔争议的焦点?2023年11月,48岁的潘先生在家中吃馒头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急救病史显示其口腔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馒头,而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主要死亡原因为猝死。
潘先生家人此前为其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保险有效期至2047年。家属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以“猝死属于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并指出潘先生既往存在多种疾病,健康状况较差,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对“猝死”的定义。
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潘先生家人将保险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主审法官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家属保险金2.8万余元。
来源: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更新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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