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7月29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自治区本级财政及部分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又作了进一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意见,其中包括: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成果,指导盟市旗县因地制宜统筹做好化债工作。加强国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和投向领域,优先用于解决在建、续建项目遗留问题,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债券项目全周期、全过程的穿透式监督管理机制。
全力推动隐性债务置换和稳步化解。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加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认真落实暂付款问题整改消化方案,积极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有效防范形成隐性债务的风险。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止前清后欠。
加快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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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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