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表示,公司股票自7月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华铭智能”变更为“ST华铭”;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46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公告显示,华铭智能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4日临时收到内部整改小组反馈,确认当前试验进度未及预期,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预计在三个月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未名医药表示,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未名医药”变更为“ST未名”,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文/资本秘闻
更新时间:2025-07-09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