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亭:七言诗一首·写在国家公祭日

原创:马春亭

七言诗一首·写在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缅英烈,

倭寇恶行罪不赦。

高市早苗吐狂言,

军国主义屡惹祸。

勿忘国耻需强国,

牢记历史同心结。

九三阅兵扬国威,

跳梁小丑奈我何?

本刊独家原创 抄袭剽窃必究

作者马春亭 曾任二十师炮兵团副连长,省军区独立炮营连长,兰州军区守备三师炮兵团副营长,宁夏工商局副处长、宁夏个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原文编辑:曹益民 赵苏平 巩天宝

本文编辑:徐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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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2

标签:历史   公祭   国家   马春   兰州军区   炮兵   宁夏   连长   编辑   省军区   跳梁小丑   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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