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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2025年11月21日,福建省泉州市和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对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纸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矿区存在两条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类型属于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9日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应急罚(2025)13号),对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660375983L)处以人民币4.1万元的罚款。
更新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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