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
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发布温馨提示
用户要求暂停或恢复用热的
应当在每年供热季
(11月10日)开始三十日前
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10月10日前
未申请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暖
须缴纳全额热费
来源: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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