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两起关于中国足球联赛中的处罚事件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一是中乙球队北京理工试图向裁判送礼,被罚款10万和通报批评。二是中冠球队四川青年竞技被判消极比赛,取消成绩并禁赛两年。这两件事情没有直接联系,但处罚尺度被认为明显存在“双标”行为。
中乙球队北京理工被曝试图在赛前向裁判送礼,其本质就是踢假球,可以上升到违法的层面来对待。但令人不解的是,中足联的处罚结果仅仅是被通报批评和罚款10万。大家都清楚,通报批评就是一个形式,没有实质性作用,一阵风之后就会很快被淡忘。而10万的罚款对于一支职业球队来说也不算什么事,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从处罚力度来看,很明显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此之前,中冠球队四川青年竞技被定性为消极比赛,遭到了相当于顶格的处罚。足协直接取消了四川青年竞技的比赛成绩,并对其做出了禁赛两年的严厉处罚,这足以让一支球队解散。而且,所谓的“消极比赛”的判断标准并不清晰,存在巨大争议。当比赛双方就此事进行申诉时,可笑的是居然找不到人受理,只能通过网络渠道发声。
把这两起事件放在一起比较,试图贿赂裁判与疑似消极比赛,两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谁轻谁重,相信大家一目了然。试图贿赂裁判是主动破坏比赛规则,无视竞技体育最基本的公平原则,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而所谓的“消极比赛”,退一步万步来说,即便成立,其严重程度也远远低于试图贿赂裁判。
由此可见,对于两支球队的处罚明显存在双标行为。
处罚北京理工的是中足联,给四川青年竞技开罚单的是足协,名义上看似是两个不同的组织,但大家都清楚两者之间的联系。即使是两个完全分离的组织,难道关于足球运动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有两套标准?
可以打个比方,如果把试图贿赂裁判比作强奸未遂,那么消极比赛就只能算言语挑逗。从法律层面来看,强奸未遂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制裁。而言语挑逗只是违反了道德规范,一般不会受到超出标准的处罚。但是,按照中足联和足协的思路来看,“强奸未遂”只是被罚了点钱,批评教育就完事了,而“言语挑逗”却被判了两年的重刑。
因此,对于北京理工和四川青年竞技的两种处罚标准,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也难以服众。
更新时间: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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