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旨在为全国工业园区污水排放标准制定提供统一技术框架。
值得关注的是,该导则特别强调分类管理原则。针对化工园区等单一行业型园区,文件提出提出如下内容:
在标准分类和适用范围方面:可制订单一行业型工业园区、以某一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或综合型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污染物控制项目与监控位置方面:对于单一行业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控制项目主要依据相应行业执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
在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方面:对于单一行业型工业园区,依据行业排放标准精准确定污染物限值。
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卢延娜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6073
电子邮箱:luy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凌小涵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7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更新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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