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虚增信贷规模,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98万元,同时,该公司副行长及多位客户经理等5人被警告。
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黄超(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授信业务审查专岗)、吕小锋(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柯伟(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警告;因虚增信贷规模,吴勇(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客户经理)、尹胜利(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柳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为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
编辑/李玲
更新时间: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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