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田螺姑娘说历史 田螺姑娘说历史
2025年05月08日 09:02 江西
1999年8月,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携妻带子仓皇逃往加拿大,这个曾掌控中国最大走私帝国的亿万富翁,最终在温哥华的豪宅中度过了12年惊心动魄的逃亡岁月。当2011年7月23日他被押解回国时,这个曾令中国政府头痛的“经济蛀虫”身后,仍留下了一笔令世人震惊的跨国资产。
赖昌星在出逃前通过地下钱庄转移了120亿元走私资金,据香港《南华早报》披露,他夫妇在多家海外银行开设账户,将赃款拆分为小额资金,通过虚假贸易、投资移民等渠道注入加拿大市场。之后温哥华房地产市场成为他的资金主要蓄水池,仅2000年就斥资800万人民币购入花园式豪宅,他每月在尼亚加拉赌场挥霍50万加元,甚至一度因沉迷赌博而被加拿大警方限制行动。
当移民局发现赖昌星非法居留后,立即启动了三重限制令:禁止进入赌场、禁止接触黑帮、禁止转移资产,警方雇佣的私人安保公司每月收取他8万加元监控费,其名下房产和银行账户被冻结。2011年遣返前,加拿大移民部公开声明,赖昌星在加资产总值超过数十亿人民币,包括多处房产、股票及现金存款,这些资产最终被加拿大政府依据《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没收,成为中加司法合作的典型案例。
为促成赖昌星遣返,中国政府作出重大妥协,2008年中美签署的《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为中加合作提供了模板,但加拿大仍坚持“资产归属地原则”,中方只能放弃追讨赖昌星在加资产,转而要求其回国接受审判。这一让步直接导致赖昌星妻子曾明娜及子女保留了加拿大资产,包括温哥华豪宅和部分投资收益,从中看到全球反腐合作的复杂性。
赖昌星在加拿大期间不仅投资赌场,还涉足房地产开发,甚至试图通过宗教活动重塑形象,但加拿大警方的监控记录显示,他的资产流动存在明显漏洞:2005年离婚协议中转移给妻子的资产,被司法部门判定为“规避法律行为”无效。2011年遣返时,加拿大法院最终确认其名下可追缴资产达47亿人民币,其中35亿来自房地产,12亿为金融投资。
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资产的处理历经7年司法审查,2006年首次遣返程序启动时,赖昌星斥巨资聘请律师团队,他们以“资产转移可能引发政治报复”为由申请暂缓执行。直到2011年,加方才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完成资产冻结与没收程序,值得关注的是,加方将部分赃款用于支付遣返安保费用,剩余资产上缴联邦国库。
赖昌星案暴露了中国反洗钱体系的薄弱环节,2001年央行启动的全国反洗钱专项行动,正是针对此类地下钱庄问题。数据显示,2000年代走私犯罪资金外流占同期GDP的0.8%,而赖昌星案涉案金额高达530亿元,相当于当年厦门GDP的15%,2015年修订的《刑法》增设“洗钱罪”独立罪名,正是对此类案件的回应。
更新时间:2025-05-1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