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辆共享电单车搭载5人,警方:扰乱公共秩序,已行政处罚

5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公安局发布消息:5月22日晚,珙县公安官方平台接到网友举报称,珙县巡场镇有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了5个人,珙县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5月22日下午17时许,周某涛在巡场镇金河大道附近扫码驾驶了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了朋友张某国、郭某杭、郝某铃、王某鑫四人。目前,周某涛、张某国、郭某杭、郝某铃、王某鑫五人因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网友拍摄的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5人的视频截图。

5人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图据珙县公安)

警方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能够引起重视,驾驶两三轮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杜绝违法载人遵规守纪、安全出行。

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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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6

标签:财经   行政处罚   警方   电单车   珙县   宜宾市   公安局   公安   网友   头盔   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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