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都没住,物业费为啥一分不能少?”
“物业贴张纸就说涨价,谁给的权利?”
“小区电梯广告、公共车位租金从来没见着,物业费催得比谁都勤!”

这些话,你是不是在业主群里也听过,甚至自己就说过?
其实,很多你以为“必须交”的钱,早就被点名了:这是“违规收费”,业主不仅有权说不,甚至还能要求退回来。

你有没有在缴费单上见过这种项目:
这些听着挺专业的名目,很多都是物业公司自己“发明”出来的。

政策说得很清楚:

像长沙等地,更是直接写进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在代收水电气暖时,严禁擅自加收任何费用 。
所以,下次再看到这类“看不懂的项目”,
直接要求物业拿出收费依据;
拿不出来,就可以拒交这部分钱。

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

这完全不对。
法律和地方规定早就说了:

比如长沙就明确写: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整改,在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建设单位缴纳。
现实里也有案例:
合肥某楼盘开发商延期交房,还要求业主先交齐物业费才给钥匙,
最后法院直接判开发商违约,不仅要交房,还赔偿了每户十几万元。

“楼道里贴张纸,下月起物业费每平米涨五毛。”
这种事,你是不是也见过?
实际上,物业费涨价不是物业自己说了算的,这是小区的“大事”,要走严格程序:

如果这些程序一个都没走,
仅凭一张通知就要涨价,
那超标的部分完全就是违规收费。
现实中已经有物业公司因此被查:
湖南长沙某小区,物业实际收费超过了备案标准,结果被责令退还多收费用还领了10万元罚单 ;
湖北襄阳有物业公司擅自涨价,被业主集体投诉,最后不仅退了7万多块钱,还受到行政处罚 。
所以,涨价可以,但必须走合法程序;没走程序、也没文件支撑的那部分,业主有权按原标准交,超标部分直接拒交。

在一些小区,水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
本来是便民服务,结果成了“创收项目”。
常见问题有:

政策讲得很直白:
你只要比对一下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的官方价格,如果发现物业收的单价明显更高,那多出来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退回来。

这种坑,最隐蔽,也最常见。
比如:
明明物业费里已经包含了垃圾清运,物业又单独收一遍“垃圾清运费” ;
业主已经买了车位,还要再交一遍“停车管理费”;
公共区域的水电费本在物业费内,物业又按户摊一次“公摊能耗费”;
小区电梯广告、灯箱广告、公共车位出租等收益,从来没公示,也没用来抵扣过物业费 。

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

最后这一类,是很多人平时不太注意的:
1)过度预收

2)各种“押金”“保证金”
政策的态度是:

3)违约金过高
如果你家合同里违约金条款特别狠,或者物业已经收了很高的违约金,你也可以通过投诉或诉讼,要求调整或退回不合理部分。

总结一下:
正常、合理的物业费,该交还是要交;这笔钱维持着小区的安保、保洁、绿化、设施维修,最后受益的还是你自己。但对于那些明显违规、巧立名目、重复收取的项目,你完全有权利、也有义务说“不”。
最好的方式,不是一个人赌气拒交,而是通过业委会、业主大会,用“集体谈判+行政投诉+法律手段”的组合拳,把钱要回来,也把规矩立起来。
更新时间: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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